在中央主導下,香港的政治秩序和管治架構經歷了根本性重塑,香港的“政黨政治”也隨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今天,中央積極有效行使其對香港特區的全面管治權,香港的管治權力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行政主導”原則充分實現,而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不但在管治架構內不復存在,在社會上也受到香港國家安全法和其他本地法律的遏制,並將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後受到更多的制約。在新的政治格局下,香港的“政黨政治”呈現新面貌。
香港中通社圖片
回歸以來的一段長時間內,香港的“政黨政治”的主要體現,是反對派政黨和建制派政黨在立法會和區議會內傾軋連綿、鬥爭不息的政治亂局。最關鍵的問題,是反對派政黨基本上不承認香港的由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所規定的憲制秩序,實際上不接受中央對香港特區的全面管治權和否定香港特區政府的認受性。在外部勢力的支持和慫恿下,反對勢力力圖以各種鬥爭方式包括暴力行動推翻香港的憲制秩序、擾亂香港的管治和奪取特區的政權。因此,反對派和建制派政黨之間,乃至反對派政黨與中央之間根本上沒有妥協和合作的空間,而政黨之爭便只能是一種無比激烈的“零和游戲”,嚴重衝擊特區的管治和穩定,並讓外部勢力得以插手香港事務。這類政黨政治在世界上頗為獨特,在一般“正常”的國家和地區非常罕有,原因是在其他地方所有管治架構內的政黨都大體上承認該地的憲制架構的合法性,不會試圖以鬥爭手段推翻現存憲制秩序。
在重塑後的香港政治秩序和管治架構下,香港的“政黨政治”同樣在世界上非常獨特,因為它有著自己的特點,因而可以冠予“香港特色政黨政治”的稱號。
首先,絕大部分政黨政治出現在獨立國家之內。香港不是獨立國家,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中國共產黨是包括香港在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執政黨。不過,在“一國兩制”方針下,中國共產黨不在香港直接管治,而是通過授權香港實行高度自治,並通過中央政府制定香港的政治體制以及任命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來體現中國共產黨對香港特區的領導。同時,在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下,中央享有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並通過全面管治權的行使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符合中央的要求和規範。因此,香港的政黨不能成為“執政黨”,也不會覬覦“執政黨”的地位,它們只是眾多參與香港管治或公共事務的組織之一種而已,當然由於它們有成員加入特區政府、立法會和區議會,它們享有較大的政治影響力。
第二,在“行政主導”原則下,香港的政黨不能成為管治香港的主體。負起管治香港主體責任的是由中央委任、向中央負責的行政長官。按照法律,行政長官不可以有政黨背景,因此不可能同時向中央和其所屬的政黨負責,只能以中央為效忠對象。除了行政長官外,特區主要官員由中央任命。特區的領導班子內大部分成員都不屬於任何政黨,而那些少數有政黨背景的成員都必須向中央和行政長官負責,其“效忠”對象也不再是其所屬政黨。
第三,政黨在香港管治架構內的影響力受到相當的限制。在行政長官選舉中,選舉委員會的成員只有部分是政黨成員。在立法會選舉中,只有部分由選舉委員會和功能界別選出來的議員有政黨背景。在區議會選舉中,對政黨發展最有利的地區選舉所產生的議員只佔區議會全部議席的百分之二十。換句話說,在中央徹底改革香港的選舉制度後,香港的政黨難以“壟斷”香港居民的參政渠道,有意從政者可以通過委任或間接選舉渠道參政,或通過自身的條件在社會上取得影響力,所以無需一定要參加政黨。政黨因此需要與其他社會組織和有影響力人士競爭人才、資源和群眾支持。
第四,在“愛國者治港”下,所有政黨都是愛國者,都誠心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擁護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也都支持領導國家的中國共產黨。政黨在政治立場和意識形態上的差異極少,它們對於香港日後的政制發展路向縱有差異,但不會有不可協調的分歧。因此,政黨不會利用憲制性議題來標榜自己和打擊對手。在香港特區的管治方式和政策路向上,政黨之間會有分歧,但那些分歧可以調和,不會演化為劍拔弩張的政治鬥爭。其實,在其他國家,政黨的分歧也主要不在憲制議題,但宗教、語言、地域、民族、性別、價值觀等問題可以有很大分化性和不可妥協性,但這些問題在香港不算嚴重和突出。
第五,政黨的“代表”功能更為突出。不同政黨主要代表不同階層、界別、專業、行業和社會群體的利益、觀點和訴求,並讓它們能夠得到特區政府的關注和照顧。以此之故,在經濟、社會、民生、環保、教育、房屋、土地等實際問題上,尤其考慮到香港的深層次矛盾嚴重和正在惡化之際,政黨需要為自己所代表的利益和群體據理力爭,從而繼續贏取他們的支持和認同。在這些實際問題上,政黨之間以及政黨與政府之間會出現矛盾和爭議。在反映和代表不同利益、觀點和訴求上,政黨之間的爭鬥可能很激烈。
第六,在中央的監督和愛國陣營的約束下,政黨之間和政黨與政府之間的矛盾及爭議卻不會變成激烈的、引起社會嚴重分化的政治衝突。任何只顧自身或眼前利益而導致社會紛爭和政治不穩的行徑都得不到中央和愛國力量的認可,以致對有關政黨的發展帶來負面影響。同時,大黨也不得欺壓小黨和獨立人士,否則亦不符合“愛國者治港”的政治倫理。因此,“君子之爭”是香港政黨政治的常態。在當前外部勢力環伺、反中亂港勢力死心不息的環境下,為避免敵對勢力有機可乘,政黨之間以合作為主、競爭為輔的關係至關重要。
第七,在各自代表不同利益和訴求的同時,在“愛國者治港”大纛下,中央和愛國陣營更希望不同政黨能夠在“以大局為重”和香港的“整體利益為重”的前提下合作和協商,秉持“互諒互讓”的精神,發揮“利益整合”和“利益協調”的重要作用,讓不同利益都得到照顧,從而幫助特區政府制定對社會穩定和人心回歸有利的施政路向和方針政策。當然,作為治理香港的“第一責任人”,特區政府負有更重大的整合和協調各方利益的責任。
第八,作為參政或輔政的組織,政黨按照基本法的要求要做好監督和督促政府的工作,並積極為政府出謀獻策。當然,這兩項工作都要在理性、平和、善意、有建設性與實事求是的原則下推進。不同政黨在履行這些工作時的表現是中央和香港居民衡量它們高低好壞的重要準則。與此同時,特區政府也應該有開放心態與廣闊胸襟鼓勵和接受政黨及其在立法會和區議會的成員對自己的批評與監察,不要過度擔心這些批評對政府威信和社會穩定的影響。為了做好這兩項工作,政黨必須大幅提高其政策和民意研究的能力,强化其與社會各方面的聯繫。簡言之,政黨與政府的關係是相互扶持的關係,是善意提醒和虛心納諫的關係。在“愛國者治港”的格局中,政黨與政府乃政治命運共同體,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在香港居民眼中,特區政府和政黨對特區的管治成敗都同時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九,香港政黨特別是那些有群眾基礎的政黨的另一重要工作是組織和擴大愛國力量的社會支持基礎。通過選舉動員、經常性的聯繫、日常為香港市民提供各種服務和因應重大事項和政策的群眾動員,政黨可以凝聚越來越多的群眾支持特區新憲制秩序和特區政府,從而讓“愛國者治港”的根基更廣闊和更扎實。2024年1月15日,《求是》刊登了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題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落實關於做好新時代黨的統一戰綫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文章。其中提到要做好爭取人心的統戰工作,“發展壯大愛國愛港力量”,“增强香港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習近平總書記這些話,對香港政黨的工作方向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第十,在推動國民教育、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國家安全教育等關乎思想和文化領域的工作上,政黨可以通過它們與教育、文化、藝術和媒體等機構的聯繫發揮積極的作用,也可以主動組織活動來承擔這些工作。
最後,外部勢力特別是美西方勢力對香港的攻擊、抹黑和孤立必會愈趨激烈,它們無論在香港內部還是在國際上都力圖損壞國家、香港和特區政府的形象和威信。香港政黨的一項越來越重要的功能是發揮“敢於作戰”的精神,在網上和網下與外部勢力爭奪有關“一國兩制”、“國家安全”和“高度自治”等涉及香港重大事務的話語權,防止香港居民受到其煽惑和分化。在這項工作上,政黨比中央和特區政府更具優勢、獨立性和靈活性,更可以暢所欲言,更能夠傳達一些中央和特區政府不方便發表的信息。
2023年12月22日,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全國港澳研究會成立十周年慶祝大會上致辭,鄭重表達對香港政團社團的期望和要求,這些要求也應該是中央對香港政黨的期許。他强調:“政團社團是參與社會事務、守護香港的重要力量,應以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凝聚各方力量共建香港的實際行動展現愛國愛港新氣象。香港數量眾多的政團社團,是社會各界參與特區治理的重要平台。各政團社團代表著不同的階層、界別和群體,有不同利益訴求是正常的,但大家應該有一個共同的追求,就是為了‘一國兩制’,為了香港的繁榮穩定。現在香港由亂到治了,絕不允許任何個人私利影響香港大局、影響香港‘治’的局面。在國家利益、民族大義、香港整體利益面前,任何個人、企業、學校、單位、組織的利益都是小利益,要服從國家、民族、香港的大利益。只有國家好、香港好,政團社團才會有更大的幹事創業舞台、更廣闊的發展空間。愛國愛港是要幹實事的,不是打卡作秀,更不是搞政治表演。在新形勢下,政團社團都應以香港和國家的整體利益為重,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全力同反中亂港分子作鬥爭,全力動員各自的成員和所聯繫的界別群眾一起撐香港、建香港。”
總而言之,在“一國兩制”和“愛國者治港”的格局下,“香港特色政黨政治”不但有別於其他國家的以鬥爭為主的政黨政治,更是獨樹一幟的、體現政黨之間和政黨與政府之間政治互信合作和“不囿於私利、而以大局為重”的“政黨政治”。
(本文作者劉兆佳為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
(原文發布於《紫荊》雜誌2024年3月號。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