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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張佐姣:勿被所謂“和解”論誤導分享到:
近日,有人散佈所謂“大和解”論調,妄稱“輕判顯示寬容”“要展現包容吸引國際投資者”等,令人大為費解。須弄清四個常識問題,勿讓其誤導。 一、法治的基本精神是什麼?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最基本的常識。任何人、任何組織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如果對違法者“寬容”、讓違法者逃避法律制裁,法律威嚴何在?社會正義何在?是否以後誰都可以隨意踐踏法律,最後再求“和解”? 香港中通社圖片 二、社會傷痛的代價誰來承擔?2019年的社會運動,很多無辜市民受牽連,很多企業被打砸搶燒,很多家庭支離破碎,很多經濟社會領域發展因此停滯甚至倒退,香港在國際社會的形象受到極大傷害。這樣的傷痛和代價,如果以“和解”了之,香港市民能答應嗎? 三、吸引國際投資靠什麼?當然是營商環境,而法治恰恰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在穩定、健全的法治環境下,投資者穩定預期、增強信心。若是對違法者隨意“和解”,反而會讓投資者望而卻步。當前的香港,重回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前三、全球最自由經濟體、法治指數穩居前列,這才是吸引國際投資者最好的條件。 四、為什麼提出所謂“和解”?這些人難道不明白違法必究嗎?當然不是。他們不過是想混淆視聽,為某些違法犯罪者漂白。但他們似乎忘記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婦聯執委張佐姣)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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