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強制舉報虐兒機制料年內交至立法會香港新聞網5月7日電 為保護兒童免受傷害,避免社會再次出現慘劇,政府擬立法訂立強制舉報虐待兒童個案機制。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7日舉行《強制舉報虐兒機制立法》圓桌會議。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在會議上表示,政府正全力推進訂立強制舉報虐待兒童個案機制,並爭取於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圖片來源:香港民建聯 圖片來源:香港民建聯 立法會議員兼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表示,過去社會已從多方層面上爭取完善現有機制,惟去年仍有千多宗兒童虐待個案,令人感到憂慮和失望。對於政府擬推行三級舉報機制,於保護範圍、合理時間,罰則等細節,她期望政府須詳加解釋。 立法會議員兼民建聯福利事務發言人李世榮指出,虐兒個案一宗也嫌多,近年卻有增加趨勢,他引述社署資料顯示,有65%施虐者為受虐者的父母及兄弟等親屬,都是兒童身邊最親近和信賴的人,但卻慘遭受虐,他對此深感痛心,可見社會有訂立機制的迫切性。今年度立法會將會成立兩個相關小組委員會,包括監管保護兒童機構的政策事宜小組,以及推動照顧者為本政策小組,他會積極作出跟進。 何啟明在會議上表示,經過諮詢社會福利界、教育界、醫療界等持分者,大致認同政府的方向,而政府正整合諮詢所收集的意見,尋找當中最大公約數。何強調,政府相當關心兒童福祉,亦需靠社會共同努力,認為只有建立及早舉報虐兒的文化,才可以真正保護我們的兒童。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前主席雷張慎佳指出,海外地方早已就訂立舉報虐兒法例,2018年國際防止虐待及疏忽照顧兒童協會調查顯示,於86個受訪國家中,有71個已立法強制通報懷疑虐兒個案。包括:美國、加拿大、瑞士、澳洲和日本等地,而聯合國也早於2011年已向締約國提出訂立舉報機制。 學校是兒童在家庭以外的重要活動場所,老師往往有較大機會發現受虐兒童,但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林翠玲指出,當局並沒有為學校提供清晰的舉報指引,學校在處理個案時,也可能因為需要層層向上級匯報,結果可能擔心延誤案情。此外,她據悉政府擬向教師提供三小時培訓,她認為不足夠,並應向職前及入職後的教師提供持續性培訓。 善導會總幹事李淑慧表示,施虐者在審判及在囚期間,其實也面對著沉重負擔和壓力,他們會透過輔導、教育及技巧培訓等,以改變他們的施虐行為和想法。他們十分著重為受害者建立正確觀念,避免他們受到施虐者影響而成為未來的施虐者,出現“跨代犯事”問題。另外,他們也呼籲社會多從兒童感受及“兒童的聲音及視角”作出全面支援,例如在拘捕行動時,警方以“便衣”警察代替“軍裝”同事,避免孩子因目擊行動而受到“二次”傷害。 香港救助兒童會發言人伍永賢指出,該機構早前作出調查,結果83.2%的受訪者支持政府立法設立強制通報懷疑虐兒個案機制,她認為公眾的支持度為政府推進立法程序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另外,調查也發現,受訪者並不抗拒體罰,她期望社會盡快建立守護兒童政策,並建議設立兒童中央數據庫,為決策者提供相關資料和數據來評估成效和制定方案。 葛珮帆於總結會議時強調,隨著近年虐兒個案上升,反映社會有迫切需要盡快完善保護兒童政策,而全球經已有多個國家推行舉報虐兒機制,香港也不應“例外”,民建聯對此表示支持,惟政府擬訂草案內容,包括執行細節、分級機制,定義等,於業界及前線工作者而言仍存在不少疑問,她期望當局應保持密切溝通,解答和釋除他們的疑慮。 另外,她指業界十分關注立法後的配套工作,包括對專業人士培訓是否足夠,照顧兒童處理手法有否顧及,有需要兒童的住宿照顧安排,心理輔導是否足夠,建立分析資料庫等等,她期望當局認真審視和作出研究,我們未來將繼續積極跟進,以提醒市民時刻保護兒童。(完) 【編輯:崔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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