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查學生販毒,台灣高中教官卻遭教育局處分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2月21日電 台灣桃園市一名高中教官日前接到學生販毒、吸毒通報後報警,後續卻遭台“教育局”記過,引發島內譁然。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20日報道,教官翁某2019年接到學生舉報稱,有同學販毒、吸毒。翁某報警後,涉案學生遭法院裁定羈押,但其家長向市政府陳情後,台“教育局”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決議,對翁某記過2次,“教育部”核定處分。翁的申訴、訴願都遭駁回,改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訴願、申訴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但台“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 台灣“中央社”資料圖片 該案在島內引起巨大質疑。根據翁某的說法,他與校方討論後,決定通知當地派出所,派出所要求他配合,以此找到販毒網的源頭。而台“教育部”回應稱,翁某的做法是“釣魚”,認為其身為教育人員,卻安排學生離開學校,到毒品交易地點等待交易,令學生陷於危險,導致無法保護學生,並加劇學生違法行為。台“教育部長”潘文忠20日稱,該教官為毒品防治承辦人,應該十分清楚相關規範,表示他並非因報警而受處分,而是因沒有保護學生、配合調查流程。 島內教育圈對於翁某受處分一事感到不解,認為該案會在反毒品行動方面引起寒蟬效應。不少輿論評論稱,該案的處理方式或許會加劇校園涉毒問題,影響教育一線人員的工作。還有評論擔憂,對未成年犯罪人員的過度保護也會導致社會問題出現。 台灣學校軍訓教官現在通常擔任學生生活輔導、校園安全維護、教授防務類課程等工作。1951年,國民黨在台灣地區全面恢復學生軍訓教育,由“國防部”選拔優秀軍官幹部擔任軍訓教官。1987年“解嚴”、尤其是2000年民進黨上台後,教官功能、體制及性質均有重大改變。2013年“高級中等教育法”通過附帶決議,在2023年8月1日讓教官全面退出校園。不過,台“教育部”在2020年6月22日正式公告修法內容,將“2023年8月1日”日程移除,增設安保人員接替教官,軍訓教官預估2030年才會全部退役。(完) 【編輯:張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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