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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最大在野黨黨首李在明“教唆偽證”案一審被判無罪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1月25日電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5日就該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教唆偽證”案作出一審宣判,裁定李在明無罪。 李在明 央視新聞資料圖片 此前,李在明被指控在2018年至2019年間涉及自身的法院庭審中,要求時任城南市長秘書金鎮成(音)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證詞,以涉嫌“教唆偽證”被檢方起訴。檢方今年9月提請法院判處李在明3年刑期。 本月25日,法院認定李在明沒有“教唆偽證”嫌疑,金鎮成因篡改部分案件事實被判罰金500萬韓元。韓國檢方當天表示,李在明“教唆偽證”案一審判決結果無法接受,將提起上訴。 15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執行。李在明出席了當天的宣判並表示將提出上訴。19日,韓國檢方針對李在明提起公訴,指控其涉嫌挪用京畿道政府預算。(完) 【編輯:林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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