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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署通緝羅冠聰等5人 涉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2月18日電 香港廉政公署18日表示,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5名人士,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 廉署早前就有人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違反條例第27A條展開調查,並根據既定程序,就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有關法律意見認為,有足夠證據向四男一女作出檢控。 被通緝的人士包括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前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崑陽,前區議員李家偉、劉珈汶及李軒朗。 張崑陽、李家偉、劉珈汶及李軒朗涉嫌於本月16日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透過社交媒體平台廣播四人之間的討論,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不投票。 張崑陽又涉嫌於本月15日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其兩個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兩篇貼文,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不投票。 羅冠聰亦面對一項控罪,他涉嫌於或約於本月3日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一個網上會議上發言,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不投票。 因該5名人士已離開香港,廉署18日及17日分別向裁判法院申請手令,通緝5人歸案,並獲裁判官簽發有關手令。 就有人涉嫌在立法會選舉中干犯條例第27A條罪行,廉署至今拘捕10人,當中2人已被起訴;另有7人正被通緝,包括上述5人。有關調查現在仍然繼續。(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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