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電訊
緬甸法院推遲對昂山素季的第二次判決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2月20日電 緬甸內比都某特別法庭12月20日宣佈,將原定於當天針對國務資政昂山素季涉嫌“非法進口并持有對講機以及信號干擾器”案件的判決推遲到12月27日。
昂山素季涉嫌違反緬甸《進出口法》和《電信法》的這一案件20日上午在內比都開庭審理,院方原定於當天宣判,隨後將宣判時間推遲到12月27日,院方沒有給出推遲宣判的原因。根據緬甸相關法規,“非法進口并持有對講機”最高可被判處3年監禁,“非法進口并持有信號干擾器”最高可被判處1年監禁。這將是緬甸法院對昂山素季作出的第二次判決。 在12月6日的首次判決中,昂山素季因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和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被判處4年監禁,隨後被赦免兩年刑期。據了解,她不會被移送監獄,而是繼續在目前的住所內服刑。 昂山素季12月17日出庭時身穿白色上衣和棕色長衫,了解緬甸法庭程序的消息人士說,這是緬甸的囚服。有報道指這是昂山素季首次穿囚服上庭。她此前以穿著優雅的傳統服裝而聞名,有時頭髮上還插著一朵花。 自從今年2月1日被扣押至今,昂山素季總共面臨十多項指控,包括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違反進出口法、違反國家機密法、貪污腐敗和選舉舞弊等。10月26日,已被停職的昂山素季自2月1日被捕以來首次在內比都法院出庭,否認針對她犯有“煽動罪”的指控。(完) 相關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