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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直播商品近四成不達標 五大平台及主播被約談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2月24日電 中國浙江省消保委對淘寶、拼多多、快手、京東、抖音五大平台“雙十一”直播帶貨進行了消費體察,發現近四成商品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浙江省消保委23日就消費體察結果約談五大平台及相關主播。
據浙江省消保委微信公眾號消息,約談會上,浙江省消保委對各平台及主播體驗和檢測發現的問題逐一通報,各平台就相關問題進行說明。 浙江省消保委透露,此次消費體察的17位網絡直播,包括李佳琦、羅永浩等知名主播;購買商品共80個批次,包括服裝、鞋類、食品生鮮、玩具、電子商品等,並委托第三方權威機構就商品質量、標識標簽、理化指標等按國家標準進行檢測。 機構檢測後發現,80個批次樣品中,29個批次樣品不符合國家標準,不符合率為36.25%。其中,三無產品10個,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9個(存在人身安全隱患4個),材質成分不符合國家標準7個(假冒材質1個),標簽不規範3個。 此外,個別主播存在誇大宣傳、用絕對性廣告語、拿其他平台做比較、少發漏發、發錯尺碼、宣傳與實物不一致等問題。此外,2個批次生鮮發現短斤缺兩問題。 浙江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書長崔礪金表示,針對各平台提到的自行下架商品的整改措施,浙江省消保委將予以持續關注、監督。對已經銷售給消費者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商品,浙江省消保委將督促各平台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此外,浙江省消保委要求5家平台和相關主播在3個工作日內(即12月28日前),向當局提交正式的整改報告。 關於主播誇大宣傳,中國《廣告法》明令禁止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以及其他詞義相同的廣告用語。同時,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另據《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民法典》規定,經營者應當按照約定或者承諾向消費者按時、足額交付商品。商品少發漏發的,經營者應當按照消費者要求及時補足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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