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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司長:實施《銷售公約》有助促成更多交易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2月28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28日發表網誌指,《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銷售公約》)將於2022年第三季在港實施,實施配合國際做法和國家“十四五”規劃,符合香港利益,望各企業為這套新法例作好準備。
鄭若驊表示,《銷售公約》現時有94個締約國,提供公平的營商環境,早於1988年已在中國內地生效。香港按貿易總值計20大貿易夥伴中,過半數的國家均是《銷售公約》締約國,香港企業與採用其他商事法制度的地方交易時,可避免處理選擇法律的問題。 鄭若驊指出,現時有約45%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也是《銷售公約》締約方,將《銷售公約》擴展到香港,可以讓一套統一法律規管香港企業的大部分國際貨物銷售交易,提供更多確定性和可預測性,促成更多交易。 鄭若驊又指,《銷售公約》可為國際貨物銷售合同提供現代化、統一制度,來解決不同國家的適用法律問題,從而減低營運成本。 不過,現時《銷售公約》並不適用於內地企業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企業之間的交易。對此鄭若驊表示,正與中央人民政府商討以達成安排,讓《銷售公約》規則相互適用於這些交易。(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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