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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回應美西方言論:國安執法依法有據不容詆毀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2月30日電 對於美西方政府、傳媒和組織就香港網媒《立場新聞》的編輯及時任董事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被拘捕,作出偏頗和失實的言論或報道,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30日回應指,會繼續防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任何人或機構不論背景,違法必究。
發言人表示,警方此次行動針對被捕人士的犯罪行為,與新聞和出版自由完全無關。美西方政府、傳媒和組織試圖扭曲事實,惡意詆毀依法進行的執法行動,是粗暴干預香港事務,反映他們的雙重標準,對此特區政府深表遺憾。 發言人指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是非常嚴重的罪行,特區政府必定依法處理。警方針對《立場新聞》的執法行動,是嚴格依照法律和根據證據而採取的。 發言人又指,在過去一年,市民回復正常生活,國家安全風險減退,這些成效得來不易。會繼續防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發言人強調,言論和新聞自由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香港國安法》第四條亦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依法保護該等權利和自由。但言論和新聞自由並非絕對,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該等自由可受保障國家安全等原因限制。沒有人可以凌駕法律。(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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