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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公務員請病假上跳舞班承認行使虛假文件罪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月10日電 香港一名女公務人員2018年至2020年間多次申請假期求診,實際上參加跳舞班。她10日於裁判法院承認3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候判。
41歲女被告傅申,任職民政事務總署女署理高級行政主任,被控於2018年11月30日至2020年6月17日期間,使用“申請離開工作崗位”申請表,並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稱到中醫診所接受治療,實際是在同日下午參加舞蹈興趣班。 案情指,被告若要離開工作崗位,要先得到上司的批准,並簽署“申請離開工作崗位”表格。被告在案發期間遞交該文件,並全部附上中醫診所的看診紙作為證明文件,其直屬上司以為全部資料皆為真確故批准。 辯方求情稱,被告為該診所的長期病人,她2002年加入特區政府後一直克盡己任,內部視她為“明日之星”。直至數年前被調職至黃大仙民政事務處,因壓力大增,亦與上司發生磨擦,經臨床心理學家診斷後證實患上精神疾病。辯方說,被告絕不是因“偷懶”而犯案。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強調,本案涉欺騙特區政府,性質嚴重,即使要跳舞減壓,相信有其他時段的跳舞班,案件押後至1月24日判刑。(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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