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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港外傭檢疫14日後自行監察7天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月28日電 由2月5日起海外抵港人士可在酒店檢疫14日,其後7日自行監察。香港勞工處28日表示,抵港外傭在指定檢疫酒店完成14天強制檢疫期後,應到僱主住址或持牌酒店自行監察及接受強制檢測。
勞工處表示,完成14天強制檢疫期的外傭,除可遷入僱主住址自行監察及接受強制檢測外,政府也將容許外傭在持牌酒店或賓館進行自行監察。但這些持牌酒店或賓館必須並非用作指定檢疫酒店,以免與仍在進行14天強制檢疫的人士交叉感染。 勞工處表示,在2月5日前抵港,並在2月5日或之後仍須按原有檢疫令而在指定檢疫酒店接受第15天至第21天檢疫的人士,衛生署會安排他們在檢疫期完成前分批有序地進行檢測。若他們獲得陰性檢測結果,並已完成最少14天的檢疫,便可陸續獲安排離開指定檢疫酒店。(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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