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俠因香港國安法禁播?影業批有人借題發揮香港中通社10月26日電題:蝙蝠俠因香港國安法禁播?影業批有人借題發揮 香港中通社記者 徐嘉儀 原定於10月27日在中環海濱戶外放映的“超級英雄“電影《蝙蝠俠:黑夜之神》,因含暴力鏡頭被取消,引發“禁播”疑雲,外媒更以涉國安法報道此事。影業人士評論事件指,特區政府一向有既定機制核查在戶外播放的電影,有心人士借題發揮。 彭博社早前報道指出,“電影無法播映與港區國安法有關,令人關注香港言論自由受損”,報道特意寫“去年生效一項法例容許政府禁播‘不利國安’的電影”。 消息隨即在網上引起熱議,不少網民討論電影是否成為“禁片”,亦有人認為電影並無不利於國家安全的情節,質疑報道是小題大做。 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隨後發信予彭博社,指報道“非常誤導,與事實相距甚遠”。 事實上,香港早在1988年就制定了《電影檢查條例》,讓檢查員根據條例為影片評級,和核准在公眾場所播放的影片。 時至今日,特區政府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作為專責部門,監督影片是否描繪或表現暴力、罪惡、恐怖、不雅等言語或行為、是否適合在公眾娛樂場所放映。 據政府資料顯示,2008年在港上映的《蝙蝠俠——黑夜之神》為第IIB級電影,代表兒童及青少年不宜觀看,當時評級備註就是“有暴力的描繪和驚嚇鏡頭”。 有消息指,特區政府曾要求主辦單位刪去部分暴力鏡頭,以便在露天場地播放。但主辦單位決定撤銷申請,改播另一套超級英雄電影。 香港影業協會理事長洪祖星26日接受香港中通社記者訪問時表示,未成年人需在家長陪同下觀看IIB級電影,但中環海濱的戶外電影院沒有任何遮擋物,每晚不少小朋友會到海濱附近散步遊玩;如有激烈的鏡頭,很容易吸引小朋友的注意,家長也未必預先知道情況,有關部門規定不能在該處播放,無可厚非。 至於彭博社的報道認為電影因國安法被取消播映;洪祖星認為是借題發揮,他直言,如有違反國安法,電影應會在網上全線下架,目前該電影只是不允許戶外播放,並非“禁播”,仍可在戲院內播映,根本與國安法無關。 特區政府去年修訂《電影檢查條例》,規定檢查員應考慮“該影片的上映是否會不利於國家安全”進行核查工作,是否如一些聲音所說,對香港電影業造成影響? 洪祖星指出,回歸前,港英當局也有類似審查條文,禁映“破壞香港與其他地區間的友好關係”的電影;回歸祖國25年,落實港區國安法後,條例清晰訂明“紅線”,對電影從業員來說是好事,避免了拍攝後才被通知無法上架的問題。 “如果說攝製人員有‘不敢拍’的東西,那他本就存心唱衰國家和香港。”洪祖星認為,無論是什麼題材的電影,都不會拍政治影射、危害國安的內容,有關條例修訂影響電影創作的說法不實,只有存心替“反中亂港”作宣傳的人,才會因此“跳腳”。 記者查看香港特區內使用的影音串流平台,MyTV SUPER、Apple TV和其他平台並無下架此電影。正如媒體評論,此事“既不關言論自由,更不關國家安全”,有關報道是“聳人聽聞、博眼球”。(完) 【編輯:張明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