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陳曉峰:法律界責任重大守護法治與國安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12月15日在香港西九龍法院進行裁決,黎智英被判三項控罪均成立。候任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陳曉峰撰文表示,對香港高等法院就黎智英涉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煽動罪的裁決,表示堅定支持。 今日的判決再次證明:在任何被刻意營造出的壓力、裡應外合政治圈套的無理指責面前,香港司法機構依然堅守法治精神,依法、依證、依程序作出裁決。 法院裁定三項控罪成立,判詞詳細分析了構成要件、被告行為與證據鏈之間的關聯。裁決表示法院認為證據具備連貫性並足以支持全部控罪。作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重大案件,其判決結果不僅彰顯了香港法治的尊嚴,更向世界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任何企圖分裂國家、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以法為本司法獨立國際認同 香港歷來以司法獨立及嚴謹法治享譽國際,多項全球法治評比更顯示香港排名高於大部分西方國家,這並非偶然,而是由無數法律人默默付出、堅守崗位的成果。 當前時勢下,任何重大判決都容易被外界過度詮釋。為避免議題被錯置或被不當利用,法律界更應把握事實與法律本身,協助社會聚焦於審訊程序與判詞內容,維護理性空間。法院裁定資訊清晰、判決透明,加強公眾保持對法治的信任。 今次審訊歷時156日,控辯雙方充分陳詞,被告作供逾50日,程序公開透明,體現香港法院“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的核心精神。法庭並未因不懷好意的國家試圖通過輿論壓力或政治操作而動搖,這正是香港法治最值得珍惜之處。 違法必究危害國家安全者必須追責 勾結外國勢力,是任何文明社會都不能容忍的行為。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皆設有叛國罪,部分更以最高刑罰應對。那些批評香港依法追責的外部政客,對此的批評是雙重標準和虛偽的。批評者的定位立場不公、別有居心,是出於商業利益或政治目的不懷好意借題發揮。 香港沿用普通法制度,其核心特點包括案例法積累、程序透明、獨立審訊以及對證據標準的嚴格要求。普通法制度本身具備成熟案例體系、嚴格的舉證要求及高透明度審訊程序,這些元素為香港在處理重大案件時提供了穩固框架。這些制度元素在國際法律界普遍被視為成熟而具可預測性。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相比,普通法在處理複雜案件時往往提供更細緻的分析框架和更清晰的法律指引。正因制度高度可檢視、程序明晰,香港司法在國際間長期保持良好評價,這也是本港法律制度的一項重要優勢。 在社會討論熱烈之際,最重要的是以法治為依歸,避免因錯誤信息或別有用心的解讀而削弱公眾對司法程序的理解。此時更需要準確掌握法律框架與程序要求,讓討論建立在事實與法理之上,維持社會對香港法治的信心。 危害國安的行為不僅破壞香港穩定,更可能令國家承受外部操控風險。守護國家安全,是每一位中華兒女的責任,是香港長治久安的根基。 穩定是經濟恢復的前提法治帶來信心 在各種聲音並存的情況下,保持對制度運作的信心尤為重要。司法機構的專業審訊、公開程序和詳盡判詞,正是維持法治公信力的基石。只要堅持依據法律處理爭議,外界如何解讀都不會改變制度本身的穩定性。香港過去的動盪,讓全社會深刻理解“沒有安全,就談不上自由;沒有穩定,經濟難以恢復”。 清晰的法律制度,有助企業建立信心;安全的社會環境,是投資最重視的元素。國際調查亦反映:企業看重的是可預測的制度,而非政治化評論。今次判決正正向全球展示:香港法治依然可靠, 營商環境依然穩健。 司法案件由香港法院依法審理,不應受任何勢力或輿論操弄干預。真正能提升國際信心的,是制度是否持續、公正運作。香港向世界展示的,是一套透明、可檢視、依證據判案的司法制度。 陳曉峰呼籲法律界同仁及所有珍惜香港的人,在這個關鍵時刻堅守專業精神,支持法院依法審理國安案件;反對任何威嚇司法獨立的外部壓力;共同維護國家安全與香港法治秩序。 法律堅守公義,市民應團結護法治。 “一國兩制”是香港優勢,法治是根基。歷史不容遺忘。曾有內奸引路、讓國家陷入災難的教訓仍然警醒後人——一旦國家安全被動搖,後果將由整個民族承受。我們不能再讓危害國家的行為藉“自由”之名逃避問責。 珍惜“一國兩制”鞏固香港未來 “一國兩制”賦予香港獨特優勢。“十五五”規劃及大灣區發展為香港帶來巨大機遇,前提是穩定、法治與安全。接下來,陳曉峰將以法律專業在立法會推動:完善國家安全制度;強化法律教育與公眾理解;提升法治透明度;以穩定促進經濟復甦、社會繁榮;安全是自由的基礎,法治是穩定的支柱。;香港必須在清晰規則下凝聚共識、恢復信心、走向繁榮。 香港必須在完善制度和法治的保障下,團結一致,凝聚力量,恢復信心,推動經濟持續增長,開創繁榮穩定的新局面。 (本文作者為候任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律師陳曉峰) (本文僅代表作者思想,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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