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陳曉峰:築牢憲制根基 展現法治優勢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最近就香港特區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及深化治理變革發表了重要論述,對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體制提出了清晰而深刻的要求。 作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立法會議員,我對中央的戰略指引深感認同并堅決支持。 香港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轉型期,面對全球經濟格局深刻調整與科技浪潮的急劇轉型,如何精確解讀并貫徹落實“行政主導體制”,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與發展動能,是關乎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重大課題。
一、 恪守憲制秩序,深刻理解“行政主導”的核心要義 基本法所確立的香港特區政治體制,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 這一設計并非偶然,而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以及確保香港本地高效治理的憲制安排。 行政長官具有“雙首長”(特區首長與特區政府首長)和“雙負責”(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和對香港特區負責)的憲制地位。 貫徹行政主導,就是尊重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 確保政令暢通: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維護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的施政權威,確保重大政策與發展戰略能快速落地。 回應時代需求:當前國際競爭白熱化,傳統“消極積極”的管治思維已不足以應對挑戰。 唯有強化行政主導,才能有效協調社會資源,開展宏觀布局。 二、 行政與立法“同唱一台戲”,實現優質民主與良性互動 在“愛國者治港”原則全面落實的新氣象下,堅持行政主導絕不意味著行政機關的“獨角戲”,而是要實現行政與立法的良性互動與有機配合。 中央領導多次強調,特區管治團隊要用心用情用力幹好工作,立法會作為管治架構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配合與監督并重”的憲制職責: 支持配合,不當“局外人”:立法會議員要切實維護行政主導,主動配合政府推動經濟發展與改善民生的重大舉措,同心同德、同向發力。 科學審議,不做“橡皮圖章”:在堅持行政主導的大前提下,立法會必鬚髮揮專業把關作用。 透過客觀、理性、具建樹性的質詢與法案審議,幫助政府完善政策細節,確保各項法例兼具前瞻性與民生溫度。 三、 以“有為政府”結合“高效市場”,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 中央鼓勵特區政府展現更大魄力,推動“有為政府”與“高效市場”的更好結合。 政府目前正全速編製首份香港本地的五年規劃,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這正是行政主導體制展現戰略前瞻力的最佳體現。 在人工智能、商業航天、低空經濟及綠色金融等前沿領域,市場力量固然活躍,但基礎建設、跨部門協調、跨界別政策支持及數據跨境規則等,均必須依靠有力的行政領導來破局: 集中力量辦大事:從北部都會區建設計劃,到Cyberport算力中心的興建及“AI+”產業戰略,特區政府成立專責機構與委員會統籌推進,大大縮短了項目落地周期。 營造確定性環境:明確的行政規劃不等於“指令經濟”,而是為本地及外資企業提供長遠、可預期的發展藍圖,讓市場能更具信心進行跨周期投資。 四、 鞏固普通法及專業優勢,賦能特區政府高質量施政 作為法律界代表及國際仲裁機構負責人,我認為強化行政主導與鞏固香港的法治優勢相輔相成。 特區政府的強有力的行政領導,能為香港爭取及落實更多國家級法律與創科戰略支援。 發揮“超級增值人”作用:在行政主管部門的帶領下,香港法律界積極配合國家對外開放戰略,推動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深化“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及建構“RCEP跨境商事爭議解決中心”,將香港的普通法優勢轉化為國家的國際競爭力。 築牢安全與合規底線:依法施政是行政主導的基石。 政府在推動經濟改革的同時,持續健全維護國家安全及數據合規的法律框架,為企業打造具國際公信力的“法治安全港”。 中央對香港的關懷與寄望深遠,明確了香港在國家大局中的戰略定位。 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香港沒有猶豫和內耗的空間。 全社會應進一步凝聚共識,堅定維護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勇於擔當。 我和立法會同仁定當繼續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將民情民意與專業智慧融入特區施政中,共同推動香港在由治及興的康莊大道上行穩致遠,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獨特而卓越的貢獻! (本文作者爲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張明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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