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張克科:港深聯動 打造河套成國際創科中心的塔尖與極點【編者按:從中共十九大確立的新發展格局,到“十五五”規劃賦予深圳的新使命,再到香港首個五年規劃帶來的新機遇,港深合作正站在多重歷史機遇的交匯點上。適逢香港首個五年規劃即將發佈,我們特邀深港科技合作促進會會長、深港產學研基地深港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張克科先生,梳理深港合作的歷史脈絡,看港深合作與河套國際創科的未來。】
在國家“十五五”規劃與香港首個五年規劃叠加的歷史窗口期,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正從“一區兩園”的概念走向“一國兩制”框架下協同創新的深度實踐。深港合作的核心在於“求異存同”,要善用制度落差帶來的互補優勢,通過創新合作模式,將河套打造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塔尖與極點。 轉型時期的戰略定位:新格局、新使命、新機遇 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下,深港科技創新合作被賦予了前所未有的戰略高度。從中共十九大確立的新發展格局,到“十五五”規劃賦予深圳的新使命,再到香港首個五年規劃帶來的新機遇,深港合作正站在多重歷史機遇的交匯點上。 深圳與香港相鄰,是天然的“并蒂蓮”。無論國家如何布局、深圳如何定位其自身發展載體,港深關係始終是一個繞不開的永恒話題。從國家戰略全局看,港深河套地區的戰略價值在於其“一國兩制、一河兩岸、一區兩園”的獨特地緣特色與制度架構。透過制定和實施香港五年規劃,香港將更好發揮自身優勢,包括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以及作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和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核心引擎的作用,在國家“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中擔當“參與者”和“促成者”,為香港經濟注入源源不絕的動能,同時提升市民福祉,促進社會安定繁榮。 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提出加速建設北部都會區,聯動打造世界級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而河套就成為高質量發展的“塔尖”和 “極點”。在此背景下,深圳市“十五五”規劃被賦予新的戰略任務,不僅需持續推進自身創新體系建設,更需深化與香港的制度對接與要素協同,在國家大局下,承擔更多的跨區域跨制度的國際合作需求及相應的執行挑戰。 歷史回望: 從深圳河治理到河套創新合作的三十年演進 深港合作的每一個實質性突破,都經歷了漫長的積累與艱難的談判。回顧深圳河治理與河套地區開發的歷程,對於理解當前合作的深度與未來的方向至關重要。 深圳河治理工程動議於1982年,1985年啟動規劃,1988年停頓,1991年重啟,1995年動工,1997年完成第一期。進入WTO後,粵港雙方開始了積極磋商。2008年到2011年,雙方就皇崗-落馬洲河套片區開展了公眾咨詢,明確了以科技、教育與創意三大主題的發展方向。2011年深港正式簽訂了河套共同開發的合作協議書,2015年香港特首梁振英的施政報告明確布局,將河套劃定為A、B、C三區協同發展。2017年1月1日,雙方最終明確深圳河治理後劃入對方的土地處理方案,位於香港境內的河套地區為港深創科園,確立創新與科技為該地區的發展主軸。同時,港深雙方共同向國家爭取政策,支持深圳園區協同發展。這條時間線清楚地表明:整整二十五年,河套合作才獲得空間上的可能性。 2018年後列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特別是2020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圳建設市40周年的大會上,明確提出建設好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才有了統一的名稱與戰略定位。2023年8月國務院印發了深圳園區的規劃,2024年11月,香港政府頒佈了香港園區的發展規劃,這一過程凝聚了兩地幾代人的智慧與努力。今天,這個片區的布局,成為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中建設北部都會區的強引擎,也是深圳十五規劃的重點改革和突破的試驗場,更是國家布局三個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中唯一個跨境試驗的重要空間。 深港合作的歷史脈絡: 從“三來一補”到“共建共生” 深圳的發展史,就是一部深港合作的演進史。從改革開放初期的“三趟列車”供港物資保障,到“三來一補”的產業梯度轉移,兩地關係始終在動態調整中深化。港深兩地經歷過從“單邊利用、特色利用”到“互補發展、互動交流”的磨合期,現在應該進入“共享共建、要素共生”的融合期,更要發揮“試、探、闖、創、干”的精神,實現要素的雙向流動與價值的共同創造。 回顧一路走來的歷程,可以看到深圳與香港在一步一步的攜手向前。從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逐步轉向規則制度對接,功能定位不斷深化,從城市層面升級為國家戰略載體。 “十一五”期間(2006-2010)首次將深港合作提升至戰略合作城市高度,重點推動基建、口岸、民生三大領域協同。2007年與香港簽訂了深港創新圈的合作備忘錄,2010年珠三角規劃綱要出台,建設創新型國家,構建區域創新體系;WTO-CEPA催生服務業落地,提出建設前海深港高端服務業緊密合作區。 “十二五”期間(2011-2015)聚焦跨境合作平台,明確以河套地區為核心探索跨境合作。香港方提出建設大珠三角優質生活圈,港深攜手建設國際大都會的遠景目標。那時,有關方面擔心“大都會”的提法會對“一國兩制”邊界引起混淆。為此,深圳政協於2012年啟動了全員動員,60多位港澳委員參與的攜手共建“兩制雙城”的大調研和全域合作新模式提案。形成了《兩制兩城》研究報告,明確提出在“一國兩制”憲法框架下探索深港合作的新路徑。這份報告的價值在於,它厘清了合作的邊界,不是制度融合,而是制度協同;不是同化,而是互補。 “十三五”期間(2016-2020)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正式上升為國家概念,深圳被賦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歷史使命。2018年,習近平總書記收到香港24位院士的聯名報告,推動了國家對香港創科發展的戰略重視。2019年2月正式發佈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2019年8月中央批准建設深圳先行示範區,2020年總書記提出建設好河套國際科技創新合作區。港深合作上升為國家戰略,科創成為核心主線。 “十四五”期間(2021-2025),港深合作進入“深度融合”階段,兩地成立工作專班,建立了常態化對接機制。香港被國家明確列入國際金融中心、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國際貿易中心、國際航運中心、國際航空樞紐、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等“八個中心”定位,二十屆三中全會在強調期金融中心、貿易中心、航運中心外,增加了國際人才集聚基地的新定位。 國家的“十五五”規劃綱要進一步新增“高增值供應鏈服務中心”、支持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的新任務,香港在國家發展全局中的角色持續加重,定位日益清晰。在空間布局上,香港提出了“雙城三圈”的北部都會區藍圖,創科藍圖正式出台。完善創科生態圈,推進香港新型工業化;壯大創科人才庫,增強發展動力;推動數字經濟發展,建設智能香港; 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做好連通世界的橋樑成為新一輪發展的戰略目標。以河套合作區為核心,推動科技創新全鏈條協同,政策與平台落地。“發展多元經濟、創造優質職位、提升生活素質、貢獻國家所需”成為特首這幾年施政報告的核心主題。 縱觀這一演進歷程,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條主線:港深合作從民間自發、地方推動,逐步走向國家戰略引領、制度創新驅動的全新階段。內地的每個五年規劃都在前一階段基礎上叠加新的內涵,香港也積極配合響應,形成了“規劃引領、梯次推進、持續深化”的合作範式。 北部都會區發展可借鑒的“深圳南山經驗” 在深港科技創新合作中,南山區的實踐提供了寶貴的本土經驗。南山的發展歷程,本身就是一部從產業園區到創新城區的演進史,從高新區到“三區融合”的實踐樣本。 “十一五”期間,南山區著力解決空間和城市功能布局問題,完成了高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十二五”期間,提出“三區”概念(園區、校區、社區)以及“三生”概念(生活、生產、生態),初步實現了產學研服的空間融合與功能銜接。“十三五”期間,進一步提出“產城融合”核心概念,以人為本,將單一的生產型園區升級為綜合性的創新城區。 南山經驗的核心啟示有三條。一是將以前單獨由不同方面和不同階段做的產業規劃、城市規劃、土地規劃,在南山的特定空間統籌“三規融合”。南山高新區從最初只關注生產、兼顧生態、忽視生活,到後來隨著深圳灣科技園區的建設,徹底打破“只管生產不管生活”的舊模式,真正實現了“以人為本”。二是創新生態的系統構建。將園區、校區、社區統籌規劃。特別的成效是大沙河創新走廊。從11.5平方公里的高新區起步,逐步整合校區資源(深圳大學城)、社區資源(人才公寓與生活配套),使創新要素在區域內自由流動、高效組合。三是政府角色的精準定位。深圳灣生態園區就是典型的案例。政府負責搭平台、建機制、優環境,把具體的創新活動交給市場和企業。 南山的經驗不是南山獨有的,提出和推動這個模式的是香港科技大學創校校長吳家煒教授,是矽穀經驗結合中國國情,在深圳實際進行本土化創新的案例。這套經驗應當系統總結,特別對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重點建設北部都會區、創新科技園及大學城區有非常積極的借鑒意義,今天在這裡分享,也希望在香港應該把做過的、證明有效的事情再做一遍,主動對接香港的新田科技城和北部都會區建設,把“三規統籌”“三區融合”“三生相促”的綜合理念交給香港,幫助香港跨越從規劃到落地的鴻溝。 制度落差與協同: 創新合作的模式重構 港深合作的深層難題在於制度差異。香港實行普通法,深圳遵循大陸法系;香港是單獨關稅區,深圳是內地經濟特區;香港實行自由港政策,深圳則有關稅與外匯管理。“一國兩制”的偉大之處在於保留了“異”,而深港合作的關鍵恰恰在於如何用好這個“異”。 從問題導向審視,當前合作面臨多重結構性缺口:制度對接層面的斷層、中試驗證環節的功能缺失、團隊資本與創新平台之間的匹配錯位,以及兩地規劃時序的階段性落差。香港方面雖已逐步推進相關布局,但深圳在創新生態建設上已形成先行優勢,兩地在合作節奏與制度供給上存在認知差異。因此,亟需構建跨制度的協同機制,以彌合“一國兩制”框架下法律體系與行政慣例的固有差異。 一是開拓思路,建立求異存同的思維模式。傳統的區域合作往往強調“求同存異”,尋找共同點、擱置分歧。但港深合作應該反其道而行之“求異存同”。正是一國兩制下制度差異帶來的機遇,才產生了互補的空間和合作的價值。深圳的產業鏈優勢、製造能力、市場規模,與香港的國際化網絡、普通法體系、自由港政策、國際人才池,形成了天然的互補關係。落差越大,合作的空間越大;差異越深,協同的價值越高。水火不容,但火可以燒開水,這就在於容器、載體、燃料的選擇。 二是因地制宜,堅持“兩個凡是”原則。凡是在其他地區能做的事情,不要放到河套來做,河套只有3.89平方公里,寸土寸金,必須集中力量做其他地方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河套有限的空間,絕不應成為一般定義下的產業園區的複製品,而應承載那些只有在深港跨境交界、規則深度銜接前提下才能完成的特定任務。 三是精心設計,建載體搭平台築通道。善用香港的制度優勢進入國際市場,河套是最佳結合部。在河套,我們建議搭“橋”而不是建“牆”,在河套幫助企業“出海”;在國內其他城市設立“驛站”,讓創新要素流動起來,而不是被鎖在3.89平方公里的物理空間內。在此框架下,合作區的屬性已從福田區屬地管理的行政單元,演化為區域性創新資源的配置樞紐,其運作邏輯不再受限於單一行政主體的管控要求。 四是創新理念,重構系統性的最佳路徑。我提出引入齒輪、魔方、榫卯三個不同結構的模型,創新“協同創新共同體”命題的機械哲學底色。其一,齒輪傳動模型,強調大小齒輪的咬合與增速效應,對應兩地功能模塊的精準對接與動力傳導,實現互補性提速;其二,魔方結構模型,體現多維空間中固定軸心與可動模塊的組合邏輯,寓意在核心制度不變的前提下,通過彈性軌道實現局部規則的靈活調整;其三,榫卯連接模型,借鑒中國傳統建築智慧,表征無需外部緊固件而依靠形態匹配實現結構穩定的連接方式,適用於法律體系差異下“剛性制度”與“柔性接口”的結合。通過問題導向選擇相應的機制與制度:魔方定空間、齒輪傳動力、榫卯鎖接口,三者共同構成港深都會協同的結構-動力-連接完整圖譜。 五是實事求是,在治理層面融入法理。普通法與大陸法體系難以通過簡單融合實現兼容,但可通過設定功能性載體,如諒解備忘錄(MOU)等彈性治理工具。在既不違背各自法律原則,又未突破既有規制框架的前提下,形成試點性突破。此類工具能够在不觸發系統性法律衝突的條件下,為深港兩地的制度協同提供操作空間。這一思路強調通過差異化的制度效率實現合作目標的漸進達成,從而為解決“對接斷層”“要素流通受阻”“法律適用衝突”等現實問題提供可操作的路徑。 現實挑戰與優先突破 當前深港科技創新合作面臨五個層面的系統性問題:底層制度、要素流通、營商環境、社會融合、物理要素。五個問題相互交織,但必須明確優先級。為此,在持續探討河套科創體系創新的實踐中要有極點思維與河套使命:超越同質,破局禁區,其核心就是“不求同質,但求咬合;不破兩制,但破禁區”——不追求模式複製,而是聚焦功能互補;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突破科創合作的制度禁區。 河套的使命:既是“一國兩制”在科創維度的試驗田(探索跨境制度銜接),也是中國科技走出去的戰略接口(鏈接全球創新網絡)。我提出了以“四大抓手體系”為核心、配套“四大支撐要素”的創新機制。其核心邏輯與使命指嚮明確,為跨境科創合作提供了全新路徑。 通過四大抓手,構建協同合作的底層架構。如河套錨地,就是借鑒碼頭“錨地”概念,在香港側設置備案註册點,企業“先備案、後進園”。通過政策包覆蓋200—300家機構(2027年前目標),熨平政策落地的“時序剪刀差”,讓科創主體快速享受紅利。灣區驛站則作為深圳側及大灣區通道的“加油站、交友站、互惠站”,以“河套深圳園區+前海+光明+南沙+橫琴”組網,驛站充當擔保中介,推動9+2城市科研經費、設備、數據自由流動,打破行政壁壘。 借用特定區域的治理模式,確定項目法人制:明確錨地、驛站商務活動的責任主體,實行“一次違規、終身禁業”,從制度上解決監管真空問題,確保跨境合作規範化、可持續。強化四通的要素清單:採用“白名單+負面清單”制度,打造特定區域最高水平對外開放的營商環境;每年滾動更新,配套跨境雙幣母基金(擴容至500億量級)、河套IP港、高端人才簽注互認、10家中試平台等資源,精準供給科創要素。 通過四大支撐,激活體系的配套動能。跨境基金、國際知識產權、人才互認、中試走廊四大要素,為“四大抓手”提供資金、技術、人力、轉化全鏈條支撐,形成“抓手+支撐”的閉環生態。 這套體系通過“抓手+支撐”的雙輪驅動,以“極點思維”突破傳統邊界,最終指向“一國兩制”下的科創協同與中國科技的全球化布局,為區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可複製的創新樣本。 新格局下的戰略任務: 錨定香港,借力“單獨關稅區”優勢 在區域競爭格局中,深圳擁有背靠香港的獨特優勢。深圳之所以在國家創新版圖中佔據不可替代的位置,正是因為香港的存在。沒有香港,深圳與長三角、京津冀的競爭格局中,優勢并不明顯;有了香港,深圳就有了“一國兩制”的制度紅利和“單獨關稅區”的國際通道。 香港是舉世公認的單獨關稅區。國家在2019年和2024年依然通過CEPA補充協議,突出香港的單獨關稅區地位,意味著香港在關稅、外匯、投資准入等方面擁有內地城市不可比擬的國際自由度,把香港的單獨關稅區優勢和深圳的產業能力結合起來,深港之間就形成了不可替代的競爭壁壘 基於這一判斷,香港應在國家“十五五”布局中主動承擔五個方面的戰略任務: 1.強化二線國際鏈接功能,充分發揮自由港和單獨關稅區優勢,成為國家鏈接國際創新網絡的關鍵; 2.主動承擔國家國際科技合作任務,承接更多國家級國際科技合作項目,成為國家參與全球科技治理的重要平台; 3.完善國際人才聚集承載體系,優化簽證、稅收、居住等配套政策,建設全球科技創新人才首選地; 4.鞏固提升國際航運貿易中心地位,將傳統航運貿易優勢與科技創新服務相結合,推動貿易數字化和智慧物流; 5.深化區域協同創新,與深圳及大灣區其他城市形成功能互補、鏈條完整的創新生態體系。 展望“十五五”,深港科技創新合作面臨前所未有的歷史窗口。國家規劃體系為深港合作預留了制度空間和項目支撐。在“十五五”與香港首個五年規劃叠加的歷史坐標上,深港兩地的科技創新合作,正從物理相鄰走向協同發展。這不僅是深圳和香港的共同使命,更是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邁向現代化、贏得國際社會廣泛信任與尊重的重要支撐。(完) (本文作者为深港澳科技聯盟顧問、深圳市先行示範區灣區組專家、深港科技合作促進會創會會長)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錢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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