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府發佈
香港“屠龍案”兩主要被告分別被囚13年6個月及23年10個月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1月14日電 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與吳智鴻團夥策劃於2019年12月8日藉“民陣”遊行,密謀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警員案,9名被告罪成。7名被告14日在高等法院判刑。 首被告“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就《反恐條例》兩項控罪,判囚13年6個月。被指為主謀的被告吳智鴻“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判囚23年10個月。擔任“槍手”被告蘇緯軒串謀殺警等三罪,判囚12年。被告彭軍壕承認《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判囚10年。 (完) 【編輯:譚暢】
|
視頻更 多
一張香港飛香港的機票 與180名學員友師空中暢游
她用一把剪刀 剪出“紙上香港”
港產龍鳳胎大熊貓百日慶 香港市民激動受訪:盈盈媽咪辛苦了
梁朝偉 黃仁勳獲科大頒授榮譽博士
海南艦人氣超旺 現場市民直呼想上去參觀
潮汕僑商富甲天下的秘密 原來就藏在這個小村落中
中國互聯網巨頭之一的百度來香港了!將促進產教結合 培養本地人才
來論更 多評論更 多
論壇更 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