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黃冰芬:減少生育障礙 由房屋政策做起生育率持續下降,加劇老齡化,香港未來勞動人口逐漸減少,對社會福利、經濟發展和社會結構產生負面影響,首當其衝的是教育界。最近再有教育界的朋友表示,幼稚園的收生人數不斷減少,未來幾年“殺校”將會持續。 2021年人口普查指出2020年幼稚園的適齡學童人數較5年前大跌2.8萬,跌幅達25%,據教育局《2021/22學年學生人數統計報告書》,全港中小學生減少逾2.5萬人。香港出生人數繼2020年首度出現死亡人口多於出生人口的“死亡交叉”後,2021年的出生人數再進一步下降至3.7萬人。生育率跌至歷史新低0.87,每名女性生育少於一個子女。出生率低目前所帶來的衝擊只是冰山一角。 為了人口均衡發展,全球高收入的發達國家及地區已採取更進取的移民政策,傾向“搶”人才,甚至多管齊下積極鼓勵生育。綜觀亞太地區的國家及地區,例如日本、韓國、新加坡及台灣地區,從提高在職父母收入、增加幼兒支援設施及服務、增加產假、以至現金獎勵婚育,以減輕成家門檻及育兒的成本。各地政府千方百計,人口政策各有傾斜各有創意,而他們目標一致地為人口政策作長遠規劃。今年8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部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以鼓勵生育為本,在醫療、保險、房屋保障、育兒設施、教育配套及健康宣傳上都巨細無遺地提出改善方針,反思香港在人口政策上要“背靠祖國”,鼓勵生育措施卻以不干預為原則,實在令人覺得欠缺承擔。 特區政府強調以“減少生育障礙”為施政核心理念,然而房屋政策卻是港人生育的最大障礙。在筆者擔任區議員期間,收到最多的求助個案是申請房屋問題。香港私人樓房的單位價格不斷攀升,單位面積愈加細小,愈多人為了“上樓”被迫買“納米樓”,劏房式的居住單位僅僅可容納一至兩人,夫婦何來敢有生育的考慮? 公營房屋政策也是阻礙港人生育。港人現在輪候公屋的時間已超過6年。房屋署規定公屋申請者在輪候公屋期間增加家庭人口,若未能及時申報,將失去公屋申請資格。夫婦申請者輪候期間增加家庭成員,就要從原有的輪候隊伍(如2至3人),調到另一條輪候隊伍(如3至4人),而越大的單位,建築數量就越少,因此,變相進一步增加輪候時間。筆者接觸過4人家庭申請者的求助,等候超過7年。為免增加輪候時間,不少的公屋申請者會盡量避免在輪候期間增加家庭人口。而政府在興建公營房屋時,因為輪候1至3人單位的個人或家庭較多,更會刻意興建較多這類單位,較少興建4人或以上申請者居住面積的單位。兩夫婦獲配公屋單位只有1-2人單位,最多是2-3人單位,面積不過17.9-21平方米之間,有限的居住空間窒礙了港人的生育意欲。 試想想,有了“長者居家安老”的理念,才有了長者房屋一系列優先編配的政策。那麼,何以對在房屋政策上不能以鼓勵生育為理念,調整政策思維,為生育及培養下一代作出更有利長遠發展的政策呢? 筆者希望政府檢討房屋政策,增加家庭友善政策以促進香港生育動力。其一,為符合公屋申請條件的有未成年子女家庭作出推動鼓勵措施,如便利多生育的家庭編配合適的公屋單位,在房屋規劃上增建4人或以上面積的單位;生育兩個或以上的公屋申請家庭可以優先輪候上樓;若已入住公屋的家庭,有新生子女,則優先調遷較大的單位。其二,為未符合公屋申請的無樓家庭,按家庭未成年子女人數計算,推出購房津貼,甚至補貼購買公營房屋。其三,對已購買一個私人住宅單位的家庭,也可因應新生未成年子女的人數申請購房津貼,更換一個較大的單位。 事實上,没有單一的政策能夠扭轉生育率下降的趨勢,必然是政府將家庭友善理念貫徹在民生政策上,上下一心,目標一致,才能制定出具系統性的對策。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實施生育鼓勵政策都具有一定的提振作用。以房屋政策為例,香港特區政府應當看到香港人對房屋的需求是一重要影響生育率的因素,讓政策向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傾斜,以促進安居後的生育意願。 (本文作者黃冰芬為註冊社工,香港再出發大聯盟總主任,民建聯執行委員會委員,前沙田區議員) 【編輯:黎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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