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頭條

香港上環暴動案20人罪成 法官首引用“共同犯罪”原則裁決作案例

分享到:
2021-11-15 09:39 | 稿件來源:香港中通社

【字號:

2019年7月在香港上環參與暴動、襲警等案件,20人在11月13日被判暴動罪成,另有3人脫罪,是終審法院裁定“共同犯罪原則”不適用於暴動案後首宗案例。24名被告年齡介乎18至40歲,其中八人是學生。其中一人認罪,23人否認所有控罪。他們被控2019年7月28日在上環西邊街和皇后街之間、近德輔道西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案件7月已審結,押後至今。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首次引用“共同犯罪”原則裁決,指示威者之間互相照應,有使人身受實際傷害的行為,破壞社會安寧。法官指示威者有一同參與其中的意圖,是暴動罪所需的元素。裁定20人暴動罪成,指他們是主犯,全部還柙至12月4日判刑。該案有2人各被裁定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及襲警罪,當時有人向警方防線舉起雨傘,並投擲雜物,阻礙警方前進。據了解,香港終院曾裁定相關原則不適用於非法集結及暴動罪,非身處現場的被告不可視為主犯。#共同犯罪#上環暴動案#香港法庭

視頻

更 多
大型雜技劇《唐古百戲》登香港 舞台重現大唐風采觀眾大讚:滿滿視覺享受!
組團參加少年太空人體驗營 香港中學生:最期待去酒泉衛星發射中心
36屆香港書展正式開幕 黃雨下觀眾依舊大排長龍
【通說環球】海上張網“抓”箭!中國火箭回收“不走尋常路”
“南海仲裁案裁決”被炒作 吳士存:不讓裁決書壽終正寢,南海就永無寧日
“環顧四周,很多國家都不安全,反而香港在各方面都比較安全”
【你不知道的香港】輪椅也能上天星小輪?殘障人士:香港無障礙設施不輸任何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