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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男子前年沙田暴動罪成 判囚28個月分享到:
【字幕】任職殯儀行業的29歲男子賴俊樂,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參與非法集結示威期間,涉向警方扔水瓶,他事後被拘捕並控一項暴動罪,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入獄28個月。
【字幕】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出,賴俊樂與現場示威者存有共同目的,絕非孤狼式行動。賴不僅參與暴動,也是基本參與者之一。他們的目的是讓警員受傷害,讓市民合理害怕他們的行為,甚至商場或他人財產受到破壞,結果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因此,賴俊樂被判入獄28個月。 記者 張宏斌 香港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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