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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8人暴動罪成,判囚42至57個月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2月25日電 2019年11月18日晚上,香港理工大學爆發衝突,黑暴分子攻擊香港警方四條防線,企圖“營救”被包圍在理大內的暴徒,213人在油麻地被拘捕,分17案處理。其中一案11名被告中8人暴動罪成,於今日(25日)在香港區域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42至57個月。 2019年11月18日晚上,香港理工大學爆發衝突。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8名被告包括7男1女,被指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鹹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其中,被告陳卓賢(21歲)及黎鈞堯(28歲)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張綽元(21歲)、張凱𦲀(22歲)、馮興榆(24歲)、劉沛彥(24歲)、梁俊傑(25歲)及梁剛瑋(24歲)在開審前認罪。 控方案情指,自2019年11月11日,大批示威者佔據理大,有人在網上發起所謂“圍魏救趙”行動,鼓動他人在同月18日上街聚集。 案發當晚約10時30分,逾千名示威者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聚集、與警方對峙設路障堵路,投擲逾250枚汽油彈。 案發當晚約11時30分左右,香港警方特別戰術小隊及機動部隊一同展開圍捕行動,拘捕共213人,其中包括本案11名被告。 同案被告陳亮儒(24歲)、鄭偉樂(18歲)及洪主龍(21歲)潛逃,法庭已發出拘捕令。 8名被定罪的被告,於今日(25日)在香港區域法院被判刑。 法官判刑時表示,本案是“修例風波”中其中一場最大規模的暴動。2019年11月18日當天,示威者人數眾多,他們用雨傘築起陣地,與執法人員對峙,期間投擲251枚汽油彈,令現場火光熊熊,對公眾造成滋擾。 法官批評,示威者的行為是挑戰法治,因此實時監禁是唯一判刑選擇。(完) 【編輯:許豐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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