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下周一起再嚴打亂過馬路 出動便裝警員執法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2月8日電 繼今年8月後,香港警方下周一(11日)起再推出新一輪交通安全大型執法行動,針對亂過馬路或干犯嚴重交通違例事項的行人,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000港元(港幣,下同)。值得留意的是,今次行動不但出動便裝警員執法,更是在全港各區不定時、無限期進行。 根據警方資料顯示,香港致命交通意外有上升趨勢。截至10月,今年共錄得85宗致命交通意外,是自2020年以來最高。85宗事故中,共有56名行人死亡,當中35人為65歲或以上長者,佔整體行人死亡人數的63%。而涉及長者行人的致命交通意外中,貨車佔最大比例,其次是的士及小巴。 有見及此,警方交通總部在今年第三季於全港逾百個人車繁忙地點,進行嚴厲的執法行動。行動中共截獲1785名違反交通條例的行人,連同一連串的教育宣傳活動,第三季牽涉行人的嚴重或死亡交通意外數字,較去年同期大跌一半。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片。 除此之外,警方亦在12月1日至8日期間,在全港多個人流較多的地點進行馬路安全的相關宣傳,同時向行人派發吉祥物“熊sir”的紀念品。另外,亦會在今年第四季推出一系列新措施,包括在全港約百個人車流量較多的地點掛上行人安全主題的橫額、在全港90多個地點的交通燈控制器貼上“熊sir”貼紙,以提醒途人注意安全等。 而在一系列的宣傳及教育行動結束後,警方在12月11日起將會在全港各區進行不定時、無限期及不同形式的大型執法行動,針對亂過馬路或干犯嚴重交通違例事項的行人,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000元。行動中更會派出便裝警員執法,以避免出現市民在發現有警員駐守下才守規矩的情況。 警方表示,涉及行人的致命交通意外,成因大部是不當使用或沒有使用過路設施、走路不專心等,提醒行人應該善用行人過路燈、斑馬線、行人隧道或天橋。警方呼籲市民為自己,為家人,做個盡責過路人。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片。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及《道路交通條例》,以下情況均屬違例,包括:(一)在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的15米範圍內,但卻不使用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過馬路;(二)在距離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或該天橋或隧道的任何部分的15米範圍內,但卻不使用該天橋或隧道過馬路;攀越或穿過任何路邊圍欄或中央分道帶過馬路;在紅色燈號亮着時,在有關過路處橫過或開始橫過車路;任何使用道路的行人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完) 【編輯:孟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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