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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再就業計劃今起接受登記 津貼高達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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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5 00:00 |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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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網7月15日電 香港勞工處今日(15日)公布推出“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再就業計劃),並即日開始接受登記,鼓勵中高齡人士投入勞動市場。

行政長官在去年《施政報告》宣布推行為期3年的再就業計劃,旨在增加中高齡人士重投工作的誘因。任何可在香港合法受僱的40歲或以上香港居民,並已連續3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均可參加再就業計劃。若參加者連續完成6個月全職工作,可獲發10000元(港幣,下同)津貼,連續完成12個月全職工作則可再獲發10000元津貼。完成兼職工作的參加者可獲發半額津貼。每名參加者在計劃的推行期間最高可獲20000元再就業津貼。

聘請再就業計劃參加者的僱主可同時參加“中高齡就業計劃”,獲發在職培訓津貼。為鼓勵僱主聘請計劃參加者,勞工處會延長合資格僱主在“中高齡就業計劃”下可獲在職培訓津貼的期限至6至12個月。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再就業計劃鼓勵中高齡人士重返職場,協助釋放社會潛在勞動力,同時惠及僱主和僱員。”

有意參加再就業計劃的人士如欲了解計劃詳情及登記手續,可瀏覽專題網頁,或致電由政府委聘服務機構接聽的熱線2116 0131或2397 7277,亦可致電2951 4634聯絡勞工處。

再就業計劃申請資格:

年滿40歲或以上

可在香港合法受僱

參加計劃前在香港連續3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包括受薪工作、自僱工作及經營業務)

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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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注意事項:

參加者須提供有效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供聯絡及收取與本計劃有關的資訊。

參加者只須登記一次。成功登記後,會獲編配一個登記參考編號,請參加者妥善記錄及保存該編號。

合資格人士應盡早登記參加計劃,特殊情況下亦須在不遲於入職有關工作後的一個月內補辦登記手續。有關工作的入職日必須於2024年7月15日或之後的計劃推行期間。(完)

【編輯: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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