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承認促外國制裁中國,以阻香港國安法生效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2月28日電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案,昨日(27日)踏入第140日審訊。黎智英在庭上承認,2020年接受美媒訪問以及透過社交平台,呼籲美國“制裁”中國,以阻止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或即使實施了,也能減弱其效力。 黎智英早前作供時稱,自己“不是中國人,自己是香港人,因為‘一國兩制’”,令法官震驚。黎智英昨日開庭後主動解釋,“我當時說‘不是中國人’是指我不是中國內地人,我是‘香港的中國人’,我一直都非常愛國”。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控方問到2020年11月,在直播訪談節目中,黎智英似乎把疫情問題全部怪罪於中國。又質疑他發表公開言論前,不查核新聞內容真偽就引述。黎智英表示,只是引述相信屬實的資訊,認為新聞機構會核查真偽,自己是陳述事實。 控方又引述被告在節目中,形容前特首林鄭月娥是“惡魔”,問被告是否向對方作人身攻擊,被告回應“你可以這麼說”。控方指,被告所有針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批評都是毫無根據,旨在煽動反政府情緒及引起讀者恐懼,被告不同意。 控方當日亦就黎智英接受美媒訪問及其在社交平台的多篇帖文進行盤問。 控方在庭上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6月30日前,即香港國安法生效前,發布的社交平台帖文,當中多篇涉及呼籲美國“制裁”、懲罰中國。黎智英同意,當時希望美國對華實施“制裁”以阻止香港國安法生效。控方再展示黎智英於同年5月26日接受美媒訪問,黎智英在節目中稱,“若實施國安法會有嚴重後果,希望(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採取行動,有信心美國會‘拯救’他們”。控方認為,黎智英希望透過節目向特朗普傳達信息,黎智英否認,稱只是希望特朗普做些事“拯救”香港。 控方又引述黎智英在2020年6月10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的訪問,黎智英提到外國應該對中國實施“制裁”,有機會阻止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或即使實施了,也能減弱其效力,黎智英予以確認。 控方提到,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沒有要求刪除社交平台內涉及“制裁”等內容的帖文。黎智英辯稱,那些帖文是在國安法生效前發布,不認為會違法,因此沒有刪除,接受的訪問亦然。(完) 【編輯: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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