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審判開庭80周年,一文讀懂1200多頁判決書香港新聞網5月8日電 東京審判留給後世最重要的一筆遺產,便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翻開這部1200多頁的判決書,就像推開一扇沉重的歷史鐵門。門後,是日本自1928年起至1945年戰敗投降,對中國、東南亞及太平洋等國家和地區發動的一系列侵略戰爭,是28名日本甲級戰犯的纍纍罪狀。今天,我們沿著它的章節,一點點把它讀懂。
部分東京審判檢方人員的合影。新華社資料圖 【法理】 日本的侵略行徑持續十餘年,波及整個亞洲和太平洋地區,對生命財產造成前所未有的摧殘。面對這樣嚴重的罪行,中國、美國、英國等11國法官通過審判的方式,對策劃、發動、執行侵略的日本戰犯施以懲罰,同時向世界發出警示:發動侵略者必將被追責。 判決書開篇便清清楚楚地宣告了這場審判的法理基礎:“本法庭之設立,是依據1943年12月1日的《開羅宣言》、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1945年9月2日的《日本投降書》以及1945年12月26日的莫斯科會議,并將其付諸實施”。 面對被告提出的“事後立法”“侵略戰爭本身不犯法”等狡辯,判決書一字一頓地援引紐倫堡法庭的意見:“‘法無規定者不為罪’的格言,并不是對主權加以限制,而是一般的正義原則”,“這種戰爭在國際法上是非法的,策劃和實行這種會產生不可避免可怕後果之戰爭的那些人,這樣做就是在犯罪”。
東京審判戰犯席。新華社資料圖 【證罪】 判決書認定,被法庭控告的全體被告與其他人等,共同擬定和執行了對外侵略戰爭陰謀,“使日本取得對東南亞、太平洋及印度洋,以及該地區內與其接壤的國家或島嶼之軍事、政治、經濟的控制地位”。為了佔領中國,日本對中國“持續進行了大規模的侵略戰爭,侵略并佔領了許多中國領土”,從而建設一個“以皇國為核心、以日滿華堅強結合為基礎的大東亞新秩序”。這些白紙黑字,把所謂“自衛”“解放”的謊言撕得粉碎。 為了掩蓋侵略,當年的日本軍國主義政府咬著牙不承認“戰爭”,只輕飄飄地稱它為“事變”。但判決書把原陸軍元帥畑俊六在受偵訊時的一句話亮了出來。此人親口承認,在中國進行的是一場“戰爭”。 對一些至今仍在被日本右翼勢力散佈的謊言,如所謂“滿洲事變系中國軍隊炸毀南滿鐵路所致”,判決書明明白白地指出,“有大量令人信服的證據表明”,“事件是由日本參謀本部軍官、關東軍軍官、櫻會成員及其他人等事前周密計劃的”,“而中國軍隊當時沒有任何攻擊日軍的計劃,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遭受襲擊”。
圖為1937年日軍攻破中國南京後進行了慘無人道的大屠殺。圖自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 【暴行】 如果說前面章節是理智的證罪,那接下來這一章,讓人幾乎喘不過氣來。判決書以整整一個章節控訴日本的暴行,它寫道,“自從對華戰爭一開始直至1945年8月日本投降,日本陸軍和海軍肆無忌憚地實施酷刑、殺害、強奸及其他最慘無人道、最野蠻的殘酷行為……暴行規模如此之大,在所有戰區施暴的模式又如此之雷同,所以只可能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這些暴行要麼是由日本政府或政府官員及軍隊指揮官密令實施的,要麼是由他們故意縱容的”。 然後,判決書像展開一軸血染的長卷,細細呈現了南京大屠殺的過程。1937年12月13日早晨,日軍進入南京城,以此為起點,大規模的強奸、縱火和屠殺,持續了至少六個星期。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殺的平民和戰俘,總數達20萬人以上。佔領後的第一個月,城內發生了約2萬起強奸案件,無數住宅和商鋪被洗劫一空,全城約1/3的房屋在烈火中化為灰燼。平民被分成一組組,雙手反綁,押到城牆外,被機槍和刺刀成批屠殺。 判決書認定:“日本陸軍的野蠻行為不能被辯解為一個頑強抵抗的城市終於投降後士兵們的暫時失控行為。”這是鐵證,不容粉飾。 甚至到了投降那一刻,日本政府的第一反應不是坦白,而是下令銷毀一切顯示罪行的文件。判決書用海量證據,把日本如何宣揚“皇道”“八紘一宇”等軍國主義思想,如何踐踏《日內瓦戰俘公約》等國際條約,壓制國內反戰力量,對軍隊和學校系統進行軍國主義洗腦——一樁樁釘在了恥辱柱之上。
日本戰犯等在東京審判現場。新華社資料圖 【定罪】 終於,到了定罪的那一刻。 審判書莊嚴宣告:“本法庭現在對各被告的案件宣布判決。” 除去審訊中死亡的鬆岡洋右和永野修身,以及因精神病中止受審的大川周明,其餘25名被告全部被判有罪。東條英機、廣田弘毅、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賢二、鬆井石根、木村兵太郎、武藤章,這7人被判處絞刑。東鄉茂德被判20年徒刑,重光葵7年,其餘16人無期徒刑。這些人,有的是政策制定者,有的是戰爭機器的冷酷運轉者,有的是暴行的縱容者。他們最終沒能逃過歷史審判。 合上這長長的判決書,那1200多頁不是枯燥的條文,而是用真相砌成的歷史鏡面。它照見過去,也昭示未來。銘記歷史、捍衛和平,這就是東京審判留給世界的遺產。(完) 【編輯:豐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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