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論壇)中國智庫發布“南海仲裁案裁決”法律駁斥報告 如何解讀?香港中通社7月16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王豐鈴)由中國南海研究院、暨南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上海海事大學編制的《關於南海仲裁案裁決的法律批駁——“南海仲裁案裁決不是國際法”》7月16日發布。報告論證了所謂的“南海仲裁案裁決”與國際司法實踐背道而馳。 報告顯示,中菲早已確認以雙邊協商談判方式處理南海爭議,排除第三方仲裁程序的適用。但菲方刻意包裝為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條文的解釋與適用問題,誤導國際輿論。仲裁庭強行將不在受理範圍內的爭議納入管轄,自始不具備司法管轄權基礎。 報告強調,南海仲裁案裁決由一個不具有司法管轄權的仲裁庭作出,實體審理環節還存在系統性法律適用錯誤,漏洞百出、錯誤連篇,違背國際法,是非法和無效的。且從近10年南海局勢來看,該裁決不僅未能促進和平,反而阻礙南海區域國際法治建設進程。 復旦大學一帶一路及全球治理研究院副院長張勵教授16日對香港中通社表示,報告形成了“先問有沒有權、再問有沒有理、最後問有沒有效”的法律閉環。菲律賓叙事的一種典型手法是把鏡頭推近、把前因剪掉,只展示現場摩擦,不完整呈現行動主體、航行路線、任務目的和此前交涉。報告的作用是把被切斷的因果鏈重新接上。 張勵指出,首先在法律層面,仲裁庭自己明確表示不裁判島礁主權、也不劃定海界,但菲律賓傳播往往把它包裝成覆蓋整個南海爭議的“總判決”,給人以主權、海界均已定論的印象。其次在輿論層面,菲海警官員曾公開承認,其“透明化”信息並非全部披露,每次發布均服務於特定戰略目標。 正值菲律賓大張旗鼓炒作“南海仲裁案裁決十周年”。張勵認為,十周年是叙事固化的窗口期,法理若長期缺席,錯誤說法就可能被包裝成“國際常識”。中國學界這份報告至少有三重作用:一是把中國“不接受、不承認”的立場轉化為可檢驗的管轄、證據和條約解釋論證,避免被歪寫成“不守法”。二是說明習慣國際法必須具備廣泛而一致的國家實踐和法律確信,周年聯署不會自動把一份裁決變成普遍規則。三是為地區國家保留協商空間。此次14國聯署中,只有菲律賓是東盟成員,這至少說明少數域外國家的聲量不能等同於地區共識。
黃岩島風光(無人機照片)。圖源:新華社 菲方會如何應對這份報告?張勵分析,菲方大概率會先作冷處理,“換賽道”強調裁決“終局並有拘束力”,組織盟友、國際律師和媒體重複既有立場,以支持者數量替代對管轄權和條約解釋的正面回應。菲方最可能採取“原則宣示強、逐點答辯弱”的策略,也不排除推出反報告或專家聲明,為下一輪外交和輿論行動儲備材料。 “未來一段時間南海升溫概率仍然偏高,可能出現‘摩擦高頻化、對峙有限化、傳播戲劇化’。”張勵指出,菲方若繼續把裁決紀念轉化為海上行動,域外艦機再提供象徵性或實際支持,現場執法便可能被實時影像、國內政治和同盟承諾迅速放大。但降溫條件依然存在,中國與東盟仍在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磋商,各方也都要承擔經貿、漁業和安全成本。下一步應建立事前通報、現場聯絡、相遇規則、人員救助和事後調查5層護欄,做到主權立場不退、危機管控不斷、地區合作渠道不關。(完) 【編輯:李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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