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魯寧:中國治理中小企“回款難”怎麼看?近日,中辦、國辦發佈《關於加強中小企業回款難問題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近些年,全國範圍內,產供鏈下游大企業拖欠上游中小企業應收賬款、地方政府拖欠向中小企業購買公共服務賬款、國有企業拖欠中小企業應收賬款、事業單位拖欠中小企業應收賬款的問題,經多年積累已十分突出,影響並加劇了中小企業的經營困難,到了非痛下決心解決不可之地步,矛盾最終被擺上了國家議事層面。中辦、國辦遂於2024年10月發佈《關於解決拖欠企業賬款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兩年間,為破解同一個難題,中辦、國辦先發《意見》再發《通知》,前者的應對是“解決”,後者的應對是“治理”。這說明,中小企業應收賬款被拖欠的難題,在此期間,非但沒有得到明顯化解,而且問題仍在積累與發展,才不得已決定採取專項治理行動。 這件事若能做成,對化解中小企業的“市場疼痛”雖不能做到藥到病除,但至少可做到有所緩解。由是,《通知》發佈後,引發了國內外輿論的關注和中小企業的關切。 一、拖欠中小企業應收賬款的現有規模 全國中小企業被拖欠賬款的總量,目前沒有權威統計可查,但有幾組公開發佈的機構估算數據可供參考: 一是2025年,中國人民大學等機構聯合發佈的報告估算,企業應收賬款總量中,政府欠款超10萬億元,其中已形成拖欠的應收賬款規模約為4.5萬億元(相當於GDP的3%)。二是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5年各地法院推進清理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拖欠中小企業應收賬款工作,全年結案9166件,執行到位311.42億元,這是指司法執行層面為部分中小企業所追回的款項。三是國家統計局8月27日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7月末,全國規上工業企業應收賬款為28.88萬億元,同比增長8.5%,而同期規上工業企業營業收入80.92萬億元,同比增長僅6.5%,規上工業企業應收賬款增速超過營收增速。四是中國人民大學供應鏈戰略管理中心今年3月發佈的《2026中國供應鏈服務及產融調查報告》顯示,1527家A股中小上市企業應收賬款周轉天數平均高達驚人的143天(一般不能超過60天)。五是今年上半年,上市車企應付賬款滯後天數平均達到187天,較去年底又新增23天。 須作補充說明的是,上述零散的數據不論其準確性高低,它們都不包括小微企業被拖欠的應收賬款。佔全國企業法人總量90%的小微企業(絕大多數系民營企業),從未被納入過國家統計口徑,上述《通知》和《意見》所涵蓋的中小企業,專指規模以上中小企業(年度營業超過2000萬元),如果再問總量達九成的小微企業被規上中小企業拖欠的應收賬款又有多少?恐怕沒有一家機構能答上來。 二、拖欠中小企業應收賬款的現實原因和問題屬性 一是被拖欠中小企業信用管理薄弱,在出賣商品或提供服務時忽視對買方的信用評估。二是同行競爭激烈,為爭奪市場份額,賣方放寬了買方的支付條件。三是買方經營出了問題,導致一時無款可付。四是宏觀經濟持續震盪,經濟下行令買方流動性枯竭,導致非故意拖欠債務鏈的形成。五是有錢卻故意拖著不付,拿到期的應付款當己方的流動資金使用,把上游中小企業當成“短期提款機”。六是處在產供鏈下游、擁有強大議價權和選擇權的大廠,一面故意卡著上游中小企業的應收款不付,另一面逼迫急於回款再生產的中小企業“合同外降價”。七是地方財政支付的政府項目,常常強迫中標中小企業先行墊資,項目完成後又遲遲不予結清欠賬。以上七種典型情形,數“五、六、七”三種最不地道,對社會誠信的破壞程度也最大。 誰是主要欠賬戶?摘錄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2024年的調查數據,四成拖欠企業來自民營大廠,三成拖欠企業來自國企央企,另有近三成拖欠方系地方機關事業單位。 企業之間拖欠應付賬款,其性質屬於誠信與道德範疇,縱然性質十分惡劣且“危害鏈路”很長,但在現有法治體系內通常不構成違法犯罪,司法機關很難用強制力實施干預。絕大多數情形下,只能對這些“另類老賴”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客觀上造成行政威懾力不足。何況,拖欠方還包括相當比例的機關事業單位……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片 三、拖欠中小企業應收賬款的經濟危害與社會危害 其一,它人為擾亂了正常經濟運行秩序。正常情形下,企業賣出產品或服務,如期收回賬款,再採購原材料組織再生產,形成周而複始之閉環。應收款到期收不回來,再生產組織節奏被打亂,輕則正常的產供銷週期被擾亂,重則整條產供鏈都受到波動和連累。 其二,同一行業內,產供銷鏈路內,中小企業與大廠之間既是上下游協作關係,又存在實打實的討價還價。當大廠“店大欺客”,利用配套選擇權和單邊議價權,故意拖欠上游中小企業應收賬款,絕大多數情形下,被拖欠方只有三種選擇:一是忍氣吞聲,用銀行信貸甚至社會高利貸彌補再生產資金缺口,增加企業財務成本。二是與其被資金缺口逼到窒息,干脆先關廠歇業,即使後來緩過勁來,企業將捂緊口袋,不敢輕易擴大再生產。所以,它是投資下降的隱性敵人。三是被拖欠中小企業壓減工人工資和勞保福利,降低安全生產標準,來消化部分財務成本。 其三,嚴重擾亂金融秩序。中小企業圈內有兩種苦澀加憤怒的自嘲:一是成了大廠及“機關事業”的“免息銀行”;二是為大廠們“零成本融資”支付額外利息。為什麼叫“額外利息”?通俗地講,就是:我的錢你拿去白用,我自己用錢卻要向銀行借貸,所支付的利息還高於你。因為你代表大廠抑或國企,是銀行的座上賓,銀行還給你優惠。我因缺乏硬資產擔保,信貸利率比社會平均利率要高出一截甚至一大截。如此這般成為普遍現象後,市場資金使用價格失真,信貸利率失真,國家宏觀金融調控失據。 其四,擴大消費人為受阻。由於應收賬款被拖欠,中小企業多半會通過削減員工工資福利來緩釋財務壓力,甚至不得已拖欠員工工資。如此一來,直接遏制社零增長,致使擴大內需的種種努力事倍功半。 凡此種種不一而足。限於篇幅不再作列舉。 四、新型“三角債”的歷史回聲 對“三角債”,如今上了年紀的人們都不陌生。20世紀90年代初,時任總理朱鎔基鐵腕治理“三角債”的故事仍不時被今人提及。當年的“三角債”,欠債各方呈區域性無邊界狀分佈,那年月處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階段,全國“三角債”總量也就3000億元左右。只要財政下狠心投入初始化債資金且組織得當,化債操作還相對容易。而且,那年月的“三角債”還很少有惡意欠錢不還的。後來的事實也的確如此。 如今,中小企業應收賬款被普遍拖欠,本質仍然屬於“三角債”,之所以叫作新型“三角債”,核心區別主要有三條:第一,被拖欠的應收賬款主要呈線性分佈,集中於產供鏈的上下游,其中一兩個環節出問題,立即波及整條產供鏈的平穩運行,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第二,今天的中國經濟已經高度市場化,受依法治國約束,政府一不能親自操刀化債,二不能直接撥付“啟動資金”化債,動用行政手段直接進行強力干預的空間已不復存在。第三,30多年前的那場化債屬於“運動式化債”。在債務拖欠者當中,基本上沒有地方和“機關事業”被直接卷入的案例,所以政府可以直接充當裁判長。這次化債,許多地方政府自身就是欠債大戶,不率先自我清欠,在社會面前難有說服力,可失去了“土地財政”這棵搖錢樹之後,在短時間內,又讓地方政府上哪兒去籌錢? 兩年前的《意見》以及剛發佈的《通知》,已經對本次化債專項治理行動作出系統性部署與安排。接下來,實際效果會如何?尤其是否能同步建立起相應的預防機制以避免欠債再次反彈,中小企業普遍寄予厚望。 (本文作者為香港中通社特約財經、國際政治觀察員,本網獲獨家授權刊發,轉載請註明出處)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王少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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