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對檢察官爆粗口,台檢火速回應語氣強烈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8月8日電 涉及“京華城弊案”的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昨日(8月7日)出庭面控,期間一直情緒正常,但在休庭期間突然情緒失控,不僅對執行公訴的檢察官大爆粗口,還將水杯丟向檢察官席。對此,台灣檢察單位譴責柯文哲進行人身攻擊,并呼籲柯文哲遵守法庭秩序。
圖為柯文哲帶著手銬上庭。台灣“中央社”資料圖 綜合台灣《聯合報》《自由時報》和壹蘋新聞網7日報道,台北地方法院7日開庭全天候審理“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傳喚前台北市長副秘書長李得全、前台北副市長黃珊珊出庭作證,并再度提訊在押中的柯文哲出庭。 庭審從9時30分開始,審判長江俊彥10點27時宣布休庭10分鐘休庭,柯文哲“空檔”時段忽然一連暴怒十幾分鐘,還將盛水的水杯丟向坐在對面的檢察官席,引發法庭大騷動。 柯文哲對著蒞庭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檢察官廖彥鈞、陳思荔,開啟飆罵模式“有沒有良心!”“不要臉!”,還指檢察官“你們逼死彭振聲太太!”,接著說“去跟賴清德講啦,我絕對不會投降,絕對不會屈服,絕對不會屈服”等,又表示“你看我是會貪汙的人嗎!” 當時檢察官對柯高度脫序發言、不理性行為始終保持冷靜,只有林俊廷對柯文哲說“你看我是會貪汙的人嗎!”時,稍微點了頭。柯文哲飆粗口“X!”之後以閩南語說,“你在給我點頭”…… 與此同時,旁聽席的柯文哲妻子陳佩琪聞聲痛苦落淚,場面一度陷入僵持。 台北地方檢察署通過新聞稿回應時說,台灣《法官法》明確規定,“檢察官代表政府依法追訴處罰犯罪,為維護社會秩序之公益代表人”。因此,檢察官依法於法院執行公訴職務,檢察官的人身安全與執行職務的尊嚴,應受保障。 檢察署續稱,參與訴訟的當事人,均應理性進行法庭上的攻防,對於起訴事實或法律適用的爭執,也應透過訴訟程序具體提出、主張及論辯,由法院為公正客觀的裁判,方為正辦。 檢察署也說:“嚴正譴責當事人以非理性之言詞或舉動,恣意對實行公訴之檢察官做人身攻擊,并呼籲當事人應遵守法庭秩序,以維護理性、安全之訴訟環境。”(完) 【編輯:豐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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