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境管8個月 柯文哲提出控告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5月28日電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延長境管並接受科技監控8個月,可抗告;柯文哲20日痛斥,若電子腳鐐再掛下去,就要把“賴清德”3字刻在上面。柯文哲28日宣布,自己已依法提出抗告,請求撤銷裁定,並說明3點理由,“今日我提出抗告,不是為了柯文哲個人,而是對司法權力行使的嚴正檢驗”。 柯文哲28日在臉書發文表示,人民的自由限制,不應建立在臆測與推論之上,而必須奠基於具體、明確且可受檢驗的事實,這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文明社會對權力自我節制的最低要求。
柯文哲提及,合議庭以“逃亡風險上升”為由,裁定延長本人境管8個月,該處分已明顯違反常識,所以他已依法提出抗告,請求撤銷該裁定。 柯文哲也說明抗告理由,首先,“所謂‘逃亡風險上升’,違反社會普遍認知,淪為對人格與動機之不當推測”,自己長年投身公共事務,身處高度公共監督之下,社會識別度極高,行蹤幾無隱匿可能,等於是全民隨時隨地監控,在此等嚴密監控之下,所謂“逃亡可能”究竟從何而來? 柯文哲強調,“台灣是我一生選擇投入與守護的所在。”如今司法機關在一審判決之後,即自行推論風險上升,“可能逃亡”指控不僅違反社會經驗,更構成對我人格的不當影射與指控。 柯文哲說,他已繳納7000萬元保證金,並長期配合司法程序,從未有任何違反任裁定之行為,在此情況下,若法院無法提出具體理由,僅憑“臆測”再延長8個月出境、出海限制與科技監控,則此種處分已不再是“必要的保全措施”,只是要24小時GPS定位本人行蹤而已,使“國家機器”陷入以“風險想像”取代“證據實證”的危險邏輯。 柯文哲又表示,“自由不應在推測中被剝奪,正義不應在不確定中被預支。”他的案件在一審判決已有重大爭議,社會輿論多認為判決本身建立在偏頗的證據,甚至未釐清關鍵事實即逕行重判,司法的社會信任度嚴重受創,如今合議庭以“尚未確定且具高度爭議之判決”,再作為限制人身自由之依據,自陷錯誤循環之邏輯,也違反罪刑法定主義與比例原則。 【編輯:周文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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