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今年1月至10月共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3.4萬餘人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1月30日電 據最高檢網站消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實施一周年之際,11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檢察機關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工作情況(2023)》(下稱《工作情況》),系統分析當前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主要態勢,總結檢察機關打擊治理的舉措與成效,提出下一步工作對策與展望,並就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嚴峻形勢進行風險提示及建議。 資料圖源自新華社 《工作情況》指出,檢察機關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同比呈明顯上升趨勢。隨着打擊治理特別是境外抓捕力度加大,2023年1月至10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3.4萬餘人,同比上升近52%。起訴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案件仍高位運行,但上漲幅度逐步放緩。與此同時,起訴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激增,已成為僅次於幫信罪的第二大電信網絡詐騙的關聯犯罪。此外,起訴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快速上漲,已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鏈條上的多發罪名。 《工作情況》指出,犯罪人員低齡、低收入、低學歷特徵依然明顯,但文化程度較高人員涉罪呈上升趨勢。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檢察機關起訴電信網絡詐騙、幫信、掩隱三類犯罪人員中,大學專科以上(包括本科、碩士、博士)人員分別為4400餘人、5900餘人、7600餘人。 《工作情況》指出,對於從境外陸續抓獲的犯罪分子,檢察機關逐案跟蹤,該捕則捕、當訴則訴,從嚴提出量刑建議,加大資金追繳力度。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督辦的四川南充“4·01”專案,檢察機關已起訴430餘人,涉及多個緬北詐騙團夥;聯合督辦的浙江“12·30”專案,已抓獲11名主犯,判決4名,主要組織者葛某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3名主犯均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形成有力震懾。 《工作情況》明確,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加強國(區)際執法司法合作,圍繞重點地區、重大集團、重要案件,深挖徹查案件線索,嚴厲打擊境外詐騙集團的組織者、領導者、幕後“金主”、骨幹分子,以及為其提供人員偷渡、跑分洗錢、技術服務、犯罪場所和管理服務等幫助的黑產集團組織者、領導者,持續釋放從嚴懲治強烈信號。 《工作情況》最後強調,廣大人民群眾要切實提高防詐意識和識詐能力,堅決做到“不輕信、不貪利、不點擊、不洩露、不轉賬”。(完) 【編輯:丘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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