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魯寧:中國祭出修改《價格法》大招,反內卷的關鍵是什麼?香港新聞網8月23日電 (記者 王少喆)中國反“內卷”式競爭的行動正在繼續深化。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是該法頒行27年來首次“大修”。目前中國反“內卷”的整體形勢如何?反內卷的關鍵是什麼?香港中通社、香港新聞網就此書面採訪了財經、國際評論員魯寧,採訪全文如下: 1、中國修正《價格法》,媒體稱意圖治理內卷式競爭。目前反內卷的整體情況如何? 答:今天是《價格法修正草案》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的最後一天。《價格法》1998年5月1日起施行,截止到上月24日《價格法修正草案》對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系該法頒行27年來首次“大修”。 《價格法》乃規範市場經濟運行的基干法之一,它如同一根扁擔,一頭挑著市場秩序和市場規則,另一頭挑著國計民生,因而,它又是一部關乎民眾切身利益的“民生法律”。從改革開放的1978年底算起,國家對涉民生法律的修正,通常採用“小幅快修”的策略。市場變化很快,民生訴求變化也很快,“小幅快修”旨在確保法制建設盡量與民生訴求同步,以最大程度地減少修法滯後造成的各種負面影響。這一次對《價格法》實施“大修”,幅度之大超越各界普遍預期,主要是為國內各行業普遍展開的遏制內卷行動提供有針對性的法制“急就章”。 遏制內卷還涉及一部重要基干法律的修正,它就是《反不正當競爭法》,該法的修正去年就已起步,今年6月27日表決通過,定於今年10月15日施行。 除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價格法》這兩部基干性法律之外,要想在法制層面更好適應和滿足反內卷之急需,根據法律授權,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工信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政府職能部門,還將適時台出頒行若干配套法規和專項行政規章,眼下,這些職能部門都在為此緊鑼密鼓…… 中國民間尤其是互聯網和自媒體,對內卷的各種共鳴、吐槽始於教培市場的無序競爭和職場的過度競爭,學生、家長(包括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和公司白領“領教”最早。時至當下,受內卷傷害最大的是被歸類為“新質生產力”範疇的新興產業或行業,其中尤以光伏、新能源汽車遭遇傷害最烈。 然而,內卷波及千家萬戶令萬千民眾不得不共同面對、集體承受,最終成為全社會公共話題之直接誘因,則是近期的“外賣大戰”“快遞大戰”“奶茶大戰”“餐飲大戰”甚至“生豬大戰”等等,無一例外依靠無底線的補貼促銷和以“券”促“卷”,導致價格機制失靈,平價商企為維持薄利紛紛“減量降質”。而且“減量降質”之歪風,迅速傳染至家電尤其是小家電行業,新能源汽車,甚至人形機器人和無人機…… 國家正式開始部署反內卷行動,始於去年下半年,主要采取政策、法律、行業自律、行政約談、輿論抨擊等綜合性舉措多管齊下。當下的整體情形是:一方面,內卷最早、最甚的那些領域與行業,發起方、參與方、應戰方譬如新能源汽車產供鏈皆有所收斂; 另一方面,一些已被AI加持的行業譬如文體、民宿、游戲業的內卷開始大批量冒頭。置於全社會層面,各行各業的內卷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反內卷行動從輿論認知到實際操作,還遠沒有真正形成社會性共識。
“外賣大戰”中的外賣員 新華社資料圖 2、用法律手段反內卷,能否遏制過度競爭?如何能够起到最好的效果? 答:內卷非一日之寒,國內卷不動時促使資本尤其是民間資本“突圍外卷”,成為特朗普對華貿易戰以及多國對華設置貿易壁壘的誘因之一,無端增添了國家推進“一帶一路”戰略的落地難度,大幅增加了中國“經濟外交”的運作成本。尤其令人揪心的是:內卷致使國內正大力發展的“新興產業”開始呈現“未老先衰”之苗頭;外卷致使中國與主要貿易夥伴的貿易摩擦和衝突不斷呈現。如此這般,促使高層最終作出反內卷決斷。 對此,按時間順序,國家態度堅決,政策層層遞進:2024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會議首提“防止內卷式惡性競爭”;2024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提“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打通市場准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約經濟循環的卡點堵點,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2025年7月1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強調“依法依規治理企業低價無序競爭,推動落後產能有序退出”…… 對比以往,今年7月30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有一處新提法值得注意:不再重複提“過剩產能”和“落後產能”,而是突出強調“產能治理”:“不僅要治理現有落後產能,還要防範於未然,審核准備上馬的先進產能過度投資,嚴控已經上馬的先進產能盲目追加投資”,治理內涵得到進一步拓展。8月1日,國家發改委首次劍指新興產業領域“堅決制止盲目跟風,堅決制止一哄而上、一哄而起形成一哄而散”。 識者所知,要想有效反內卷,遏制低價競爭,《價格法》對號入座。遏制無序競爭,《反不正當競爭法》量身定製。而要再深入一步開展以“控增量”為主要任務的“產能治理”,現階段還缺乏針對性法律法規作為法理依據。所見,未來一個階段,譬如到今年底或明年中,應當會有一批針對性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陸續頒行,以便為反內卷之政府行為提供操作合法性。否則,法不舉、言不順、行難達。 3、反內卷行動的趨勢是怎樣的? 答:回答和審視這個提問,先把新能源汽車作為一個解剖案例:產能——現有實際年產能約2500萬輛,在建產能800萬輛,待開工產能400萬輛。產銷量——全年預計1600萬左右。二者對比,產能嚴重過剩,價格戰必打無疑。由於行業龍頭車企有規模優勢、信貸優勢、土地租金優勢、地方大額補貼優勢、地方稅收減免優勢、研發費用和前期綜合成本攤薄優勢、拖欠零部件供貨企業貨款優勢、發債優勢、風投資本及“新產業基金”爭先恐後注資優勢、率先上市優勢等一系列綜合優勢,價格戰就有底氣往“趕盡殺絕”方向打。 結果,一系列匪夷所思發生了:單個企業產能、產量、銷量、質量均已做到世界第一,財務報表照樣嚴重虧損;為攤薄製造成本,工藝偷工減料,材料以次充好,配置短斤缺量的現象開始批量滋生;歐洲、北美構築關稅壁壘,拉美、中東、中亞甚至東南亞,亦紛紛開始對中國新能源汽車設置“路障”…… 有業界人士保守估計,此等情形若不能在較短時期內得到改觀,國內八成以上有一定發展前景的新能源車企,都將被無情“卷死”。而其在國內金融市場留下的一堆堆爛賬,在地方留下的一塊塊發展傷疤,將使全社會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努力事倍功半,累及其社會評價和發展聲譽。 說老實話,有別於此前幾十年傳統價格戰,新市場形態之下的內卷,加入了太多非“價格因素”,有些因素譬如地方政府的無序本位主義作派,地方金融機構的“押寶式信貸”,各類基金的投機瘋狂、地方性市場越封越密等等,都屬於傳統價格戰所不具備的外部支撐條件。所以,號脈反內卷行動的趨勢,修正增補基干法律,抓緊出台配套法規與行政規章,旨在對內卷的認定、追責、懲罰提供標準及法理支撐。毫無疑問,這是反內卷的最大“殺招”。但從現在起到明年底,能不能在法制反內卷的同時,同步約束地方政府、金融信貸、資本市場、土地等資源供給、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等關鍵環節的非理性行政行為和市場行為,對達成和確保反內卷的實際效果同樣重要。特別是,上述配套行動必須納入到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範疇內方可生效…… 目前,輿論或過於悲觀或過於樂觀都不可取。(完) 【編輯:王少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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