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前總理英拉被判無罪 明年或返國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2月28日電 泰國媒體當地時間27日報道,泰國最高法院日前宣佈前總理英拉無罪,同時撤銷對其發出的逮捕令。泰國反對派“紅衫軍”領導人賈都蓬稱,英拉可能在明年追隨其兄長、被監禁的前總理他信的腳步返國。 泰國前總理英拉(資料圖)圖自新華網 泰國最高法院宣佈英拉的“濫用職權”罪名不成立,裁定英拉並沒有濫用手中權力罷免時任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的塔維爾·普連斯里(Thawil Pliensri),並任命她的近親普里凡·達馬蓬(Priewpan Damapong)為警察總長。 同時,最高法院還撤銷了去年11月英拉未能出庭受審後發出的逮捕令。最高法院表示,兩名證人的證詞並未證實英拉調任塔維爾是“別有用心的”。 2011年9月30日,時任總理的英拉簽署了一項命令,將塔維爾從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的職位調離,其職位由原國家警察總長威謙接替,而威謙的警察總長職務則由普里凡接任。由於普里凡是他信前妻的兄長,有人懷疑該項任命有利益輸送之嫌。 塔維爾隨後以該項調職令有違公正及國家公務員行政管理條例為由,將英拉告上泰國中央行政法庭。此案幾經輾轉,最終由泰國憲法法院於2014年做出裁決,法院裁定英拉此次任命違反憲法,因而終止英拉和另外9名內閣成員的職務。 此外,在大米收購項目中,英拉還面臨非法撥款2.4億泰銖(約合700萬美元)的指控。其後,英拉在被判處5年監禁前逃離泰國。她否認了所有指控,並稱這些指控是前總理巴育政府出於政治動機作出的。 泰國前副總理、律師威沙努表示,如果英拉想尋求泰國王室赦免,她首先必須返國並讓相關案件由司法系統做進一步受理。今年8月,泰國前總理他信就在返國後不久獲得了王家赦免,刑期從8年減為1年。(完) 【編輯:梅婉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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