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被判涉“一馬公司”案罪名成立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2月26日電 馬來西亞高等法院12月26日裁定,前總理納吉布在“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一馬公司)相關案件中的濫用職權及洗錢等全部罪名成立。這也意味著納吉在本案中所面臨的25項控狀,分別為4項濫權控狀和21項洗黑錢控狀,全部罪名成立。
這是12月22日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拍攝的馬前總理納吉布(左一)。圖片來源:新華社/馬新社 據報道,納吉布2018年因“一馬案”被控濫權罪名和21項洗錢罪名,但其對所有指控均不認罪。此後案件被移交至吉隆坡高等法院審理。 自2019年開審以來,該案已審理超過6年,共傳召50名證人出庭供證,包括多名“一馬案”關鍵人物。 根據承審法官柯林勞倫斯裁定,納吉布所面臨的25項罪名全部成立。據此前報道,納吉布或將面臨最長185年監禁,以及逾百億林吉特罰款。 其中,納吉布被控在2013年3月22日至4月10日期間,通過9筆交易,接收屬於“一馬”子公司的6.81億美元,該筆資金匯入納吉布的賬戶。 此次判決意味著已在獄中服刑的納吉布可能要將“牢底坐穿”。 馬來西亞高等法院12月22日裁定,駁回納吉布由監獄服刑改為居家監禁的申請。納吉布方面已表示將上訴。 納吉布2009年擔任馬來西亞總理後,設立名為“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一馬公司)的國家投資基金,旨在通過各類全球合作投資和外國直接投資項目發展馬來西亞經濟。 但自2015年起,“一馬公司”被曝有數億美元的款項遭挪用。醜聞導致納吉布政府於2018年下台,促使包括新加坡、瑞士、美國在內的世界各國展開調查。 2020年7月,吉隆坡高等法院裁定,納吉布在“一馬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公司案件中涉嫌挪用公款、洗錢等7項罪名成立,處以12年監禁和2.1億林吉特罰款。雖然納吉布就此上訴,但馬來西亞聯邦法院終審維持原判。 2022年,納吉布鋃鐺入獄,成為馬來西亞首名入獄服刑的前總理。(完) 【編輯:林曉惠】
|
視頻更 多
六千政商領袖匯聚參與“一帶一路高峰論壇” 逾60份政商協議將簽署
平陸運河通航在即!中國為何花700多億修這條人工運河?
“天宮課堂”首次響起廣東話!黎家盈與港澳學生開展“天地對話”
仁者遠行 “一國兩制”傑出貢獻者董建華
【你不知道的香港】越夜越熱鬧的香港“水果天堂”
香港特區青年赴聯合國任職 李家超:當好超級聯繫人 說好香港故事
“2026特奧融合慈善晚宴”香港舉行 姚明李小鵬方力申等嘉賓出席
來論更 多評論更 多
論壇更 多閱讀排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