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點擊香江:為什麼香港電台還在播放BBC的反華報道?香港新聞網2月8日電 近日,英國通信管理局基於意識形態偏見,突然強行吊銷中國國際電視台(CGTN)在英國的落地許可。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日前表示,英國此舉將技術問題政治化,嚴重損害中國媒體聲譽,嚴重干擾兩國間正常的人文交流。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完全不可理喻的是,就在英國吊銷CGTN執照時,香港電台卻依然轉播着BBC的報道,這些報道充斥着嚴重的意識形態偏見,污衊抹黑中國、詆毀香港國安法、美化暴力、英雄化暴徒的內容隨處可見。香港電台是公共廣播機構,是公營的新聞媒體。在英國,擁有良好聲譽的CGTN被吊銷執照;在香港,香港電台卻整天播放BBC的反華言論。如此天壤之別,這種現象正常嗎? 英國“築牆”是自我隔離 英國通信管理局聲明稱,吊銷CGTN在英國執照的原因是:CGTN的執照由星空華文中國傳媒有限公司(SCML)持有,但該公司對CGTN的內容輸出不承擔編輯責任,只擔任發行職責,因此認定CGTN“不符合許可服務的法律要求”。 這個理由貌似依法行事,實則經不起推敲。首先,CGTN在英國已經播出18年,如果CGTN“不符合許可服務的法律要求”的理由成立,英國通信管理局早就應該拒絕CGTN落地許可,為什麼現在才想起來“執法”?其次,如果CGTN“違法落地”的理由能夠成立,那麼,是誰允許其落地英國的?批准其落地英國的官員是不是應該負法律責任? 任何一個國家走上坡路的時候,都具有一個共同的特徵,那就是:開放包容;同理,任何一個國家走下坡路的時候,也有一個共同的特徵:狹隘封閉。英國極右翼組織及反華勢力操控通信管理局驅趕CGTN,不僅嚴重違背了其標榜的“新聞自由”,也暴露出英國早已失去了昔日的氣度、格局、視野、胸懷。英國在“脫歐”之後,一些政客還在謀劃與中國“脫鈎”,這只能使其衰落的速度還將加快。 港台偏頗報道不勝枚舉 英國吊銷CGTN執照,令人自然聯想到香港電台,這個拿着納稅人錢的公營電台,如今還在幹着與反中亂港的事情。 請看,該台近日在報道政府給疫區居民派發的物資的新聞時,居然發布了“未有罐頭刀及煮食工具”的新聞,在“挑不到骨頭”的時候,仍然要“雞蛋裏面挑骨頭”,這則新聞暴露出港台與政府作對、亂港之心不死的執著。 事實上,香港電台污衊政府、抹黑警方、美化暴力的事例不勝枚舉。2019年9月4日至11月13日期間,香港電台分別就當年港鐵太子站、荃灣和馬鞍山等地發生的黑暴事件展開4集節目,評論警察執法行動欠持平、屬一面之詞、以偏概全,涉事節目已全部下架;2019年11月15日播出的節目,更以歌頌手法美化暴徒惡行;香港電台兼職記者朱梓瑩還因涉嫌在油麻地參與暴動被捕。2019年12月22日,亂港分子在中環愛丁堡廣場侮辱國旗,在警察拾起國旗時施襲,香港電台則形容為“有人還擊”。去年,香港電台更是多次抹黑警隊在抗疫期間的工作,暗指警方積存大量抗疫裝備,警方隨後致函香港電台負責人梁家榮表達抗議。 不僅如此,香港電台還在為“台獨”張目。去年,香港電台英文台上線的節目《The Pulse》中,一名女記者視頻採訪世衞組織助理總幹事布魯斯。艾爾德,不斷追問世衞組織是否會重新考慮台灣的成員資格,當艾爾德以“聽不清”迴避這個問題,並回應道:“剛剛我們已經討論過中國了。”該記者還表示“我對台灣的話題很好奇”,艾爾德不得不掛斷電話。 香港電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所有節目製作必須符合《香港電台約章》;而製作人員也必須履行編輯責任,遵守《香港電台製作人員守則》。但港台屢屢違反有關規章,甚至觸及法律底線,事後拒不糾正,簡單幾句話就敷衍公眾,人們不僅要問:這樣的媒體究竟有多麼深厚的背景、敢於這樣肆意妄為? 港台須履行公共目的和使命 就在英國通信管理局對CGTN調查的同時,英國的BBC繼續製作假新聞抹黑中國,將一段反恐演習片段,報道成中國防疫部門暴力執法、侵犯人權,至今沒有就此向中國道歉。然而,香港電台繼續在播放BBC的反華報道。吃香港的飯、砸香港的碗,港台真的無法無天了嗎? 港台作為政府部門的定位從未改變,必須履行公共目的和使命,但部分港台員工和學者“專家”,卻念念不忘爭取港台“獨立”,不但對《港台約章》嗤之以鼻,更是一心抵制,粗暴暗闖“紅線”,急待全面整治改革。 首先,在體制上進行改革。港台一些人完全無視政治倫理和行政管理,特區政府應該果敢決斷,改革現有的體制,維護管治體制及其威信,避免續令港台一步步淪為反中亂港的急先鋒,自拆輿論制高點。 其次,釐清“編輯自主”和“新聞自由”的概念。“編輯自主”不等於可以把政治立場帶進編採業務,“新聞自由”不等於可以逾越道德和法律的紅線。港台一些員工政治先行,令節目內容偏頗,甚至作出失實報道,這是嚴重違反傳媒操守,令人質疑港台已經淪為“新聞黑社會”。 再次,建立問責機制。港台靠公帑運營,有關做法明顯違反公營機構的問責原則,港台屢屢越界,卻無人為此承擔責任,簡單一句“新聞自由”了事,這如何能服眾?政府應加強監管,必要時應該“斷糧”,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違法行為更應提起訴訟,在整個調查和訴訟的過程中,公務員事務局和商經局都應全程介入參與。 筆者是新聞專業出身,深知新聞傳媒擁有“第四權力”,但並不意味着可以無法無天!在中英關係惡化、BBC對中國的報道以詆毀為主基調的當下,香港電台作為公營機構,不僅沒有客觀公正的報道新聞,反而為其充當“馬前卒”,這豈不令人憤慨!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屠海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