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點擊香江:中央正開門納諫 香港應理性探討香港新聞網3月17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會同國務院港澳辦、中聯辦前日起連續三天在香港開展座談、訪談等活動,就落實全國人大關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廣泛聽取香港特區政府和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見。這是繼全國“兩會”前、全國“兩會”期間徵求意見後,第三波大範圍徵求香港各界的意見。 中央正在開門納諫,香港各界應把握機會,進行理性探討,提出合理化建議,令最終出台的選舉制度更具操作性,真正能夠把“愛國者治港”落到實處。 中央高度重視香港民意 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中央的事權。憲法第31條規定了全國人大根據具體情況制定香港特區的制度的職權;第62條第2項規定全國人大“監督憲法的實施”的職權;第14項規定了“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和制度”的職權;第16條規定了“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全國人大就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由全國人大通過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作出修訂,是完全合憲合法的。全國人大首次“修法”,也是被反中亂港勢力逼出來,如果不堵塞選舉漏洞,“港獨”分子在接下來的選舉中,仍可以混進政權機關,繼續反中亂港。儘管如此,中央對這件事也非常慎重。 為完成“修法”,中央此前成立了工作專班,在研究的過程中,也邀請了香港從事選舉和法律研究的有關專家參與,並以多種方式和特區政府、特首做了溝通,不斷聽取香港社會的意見。在今年全國人代會前夕,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帶領中央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深圳連續開了四場座談會。全國“兩會”期間,中央又以多種方式聽取了全國人大港區代表、全國政協港區委員的意見。今次中央有關部門在港連續召開60多場座談會,如果再算上個別拜訪和約談的人士,直接聽取意見的超過一千人。由此可見,中央對香港民意高度重視,徵求意見態度非常真誠。 中央這樣做至少釋放出兩個信息。一是中央推進“一國兩制”的決心堅定不移。有人污衊說中央要將“一國兩制”變為“一國一制”,這是絕對站不住腳的!如果要那樣做,何須如此勞神費力?中央悉心聽取香港各個方面的意見,正是體現了對“兩制”的尊重。二是中央充分關照香港實際。香港社會多元、利益訴求多樣,不同階層、不同族群、不同業界的人士對“修法”有不同看法,中央希望在“修法”之前盡可能多地了解,盡最大努力吸收各方意見,使新的選舉制度在社會認受度最高,在實施過程中也會更順暢。 香港各界人士應理性探討 中央高度重視香港民意,香港各界應積極回應、理性探討。什麼是“理性探討”? 首先,要找準“坐標”探討。夏寶龍副主席上月在全國港澳研究會座談會上談及完善特區選舉制度時指出,要把握好“三對關係”:一是完善選舉制度充分尊重公民民主權利的同時,又切實維護主權發展利益;二是既尊重和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又尊重和維護特區高度自治權;三是既保證各類選舉公正公平公開,又有效阻止反中亂港分子、國際反華勢力政治代理人進入政權機關。“三對關係”的論述體現了辯證思維,既考慮國家利益,又關照香港利益,對“修法”有直接的指導意義,香港各界人士應以“三對關係”為“坐標”,提出建設性意見。 其次,要在全國人大決定框架內探討。人大“3·11決定”明確了“修法”的幾個關鍵問題:一是為選舉委員會賦權,在繼續保持選委會提名和選舉行政長官職能的同時,賦予其選舉“較大比例”立法會議員的職能、審查全部立法會參選人資格的職能、提名全部立法會候選人的職能。二是重新構建並優化選委會,人數從1200人增加至1500人,界別從4個增加至5個。三是提高了行政長官參選人的“門檻”,提名最低票由150票增至188票,且每個界別至少要15票。四是立法會議席從70席增加至90席。香港各界人士應聚焦這些問題展開討論,那種天馬行空、漫無邊際的探討,於事無益,只會浪費時間,也是對香港未來不負責任。 “修法”諮詢並非“走形式” 中央“開門納諫”,旨在修改後的選舉制度既能落實基本法核心要義,又能在香港行得通、落得實,用心良苦,不言而喻。然而,香港某些人卻認為中央徵求意見是在“小圈子”裏進行,是“走形式”“假諮詢”等等。這些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徵詢意見前後三波,直接聽取意見的逾千人,此次就要舉辦60多場座談會,涵蓋了香港各界人士,覆蓋面寬,代表性強,透過間接方式表達意見的更不計其數,這能說是“小圈子”嗎?當然,那些“港獨”分子、攬炒派不在受邀參加座談會之列,他們是“圈外人”,因為他們的目標是透過選舉制度的漏洞混進政權機關,從內部發力顛覆政權,請他們來探討“如何堵塞香港選舉制度的漏洞”,豈不是與虎謀皮⁈ 為徵求香港各界意見,中央負責港澳事務的領導悉數出動,夏寶龍副主席在“兩會”前和“兩會”期間親自聽取大家意見;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勇分別主持數場座談會,面對面聽取意見,還有中央官員拜訪香港知名人士,登門問策。張勇副主任還在座談會上坦言,愈是聽到不同意見愈高興。只要是好建議,最終都會被吸收到新的選舉制度中,這能說“走形式”“假諮詢”嗎? 落實全國人大“3·11決定”,是中央有關部門、香港特區政府和立法機關以及社會各界的共同責任,惟願各界人士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為香港謀未來,為市民謀福祉。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屠海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