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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 點擊香江:“民陣”勾結外力亂港,必須依法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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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0 13:45 | 稿件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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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香港,有一個特殊的組織,最高峰時有50多個政治團體加入;“修例”風波的一年多期間,由其組織的多場大型遊行示威活動最終皆演變為暴亂。最近,這個組織勾結外國勢力的證據漸漸浮出水面,令人詫異的是,該組織在香港興風作浪19年,至今卻沒有“戶口”。這個組織的名字叫“民間人權陣線”(簡稱“民陣”)。

  近日,“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收到警方社團事務主任文件,指“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第5條,要求“民陣”以書面形式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供6項數據,包括提供“民陣”由2006年9月至今曾舉辦的遊行集會數據,以及要求交代“民陣”成立以來的收入來源、開支、用作接收任何資金或款項的銀行及戶口號碼等。

  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民陣”組織的示威遊行演變為暴亂,並非局勢不可控,而是“民陣”主要成員早就寫好了“劇本”,每一次都是按照預定的“劇情”在“走戲”。“民陣”更是長期接受外國機構的資金資助和“台獨”勢力的“關照”。勾結外力亂港,必須依法取締。

  謊稱經費來自“捐款”,實則外部“資助”

  “民陣”一直聲稱,在資金運作上“一直只依靠遊行集會期間的市民捐款”“成立至今從未收取任何外國政府或機構資助”。但媒體報道,有關方面的調查顯示,“民陣”接受外國政府或機構資助的證據漸漸浮出水面。

  NED是1983年在華盛頓成立的所謂“非政府組織”,其實是由美國政府出資的,在國際上被稱為“第二中情局”,這是公開的秘密。其轄下機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NDI)一直與“民陣”關係密切,美國研究機構“朗保羅和平與繁榮研究所”發表的一份文件披露,在香港“修例風波”中,NED向大部分參與此事件的團體提供資金支持,不僅曾向NDI撥款20萬美元,同時單獨向“香港人權監察”直接撥款9萬美元,用於資助它們的組織活動。保守估算,“香港人權監察”自1995年至2013年從NED手中至少領取190萬美元活動資金。NED還以相同方式與公民黨、工黨和民主黨等政黨組織保持密切聯繫,而以上許多機構都是“民陣”主要成員。

  “台獨”勢力是“民陣”另一大幕後金主。在“反修例”遊行過程中,時任“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曾高調感謝“台獨”聲援,致謝名單包括3個“台獨”團體,即“在台香港學生及畢業生逃犯條例關注組”、“台灣公民陣線”以及“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當時就引起輿論關注,有識之士痛斥“台獨”和“港獨”合流的卑劣行為。現在,諸多細節被揭露出來。2013年4月,美“公民力量”、NED及台灣民主基金會(TFD)在台北舉行“第八屆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民陣”的骨幹成員楊政賢、陳樹暉獲邀參加。此外,壹傳媒老闆黎智英也是“民陣”獲取金援的另一大渠道,而黎智英給“民陣”提供的資金,背後也有NED的影子。

  NED以顛覆他國政權而著名,“民陣”直接或間接地接受NED的資助,卻謊稱經費來自“捐款”,如此瞞天過海,正是作賊心虛的表現。

  長期“打擦邊球”,實為逃避責任

  從公開報道中可以得知,“民陣”曾於2006年7月18日按《社團條例》註冊,後在9月11日申請取消註冊;但按傳媒及社交平台信息,顯示“民陣”其後仍然以社團形式運作。

  事實上,“民陣”於2002年9月成立,最初期只是負責針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但在2003年“七一”遊行後,逐漸成為反對派的聯合平台,幾乎所有反對派成員都參與其中。“民陣”每年都會鼓動“七一”遊行,目標直指“一國兩制”和特區政府施政。

  “民陣”組織規模浩大的遊行示威活動,當然需要不少經費,“民陣”的收支是透過其成員團體處理。有媒體揭發,其中職工盟便收取了NED旗下“美國國際勞工團結中心”累積1300萬的捐款。媒體還披露,夏博義等人成立的“香港人權監察”(也是“民陣”成員),也曾收取NED的資助。

  《社團條例》明文規定禁止香港政治性團體與外國或台灣地區的政治性組織有聯繫,而“民陣”及其成員一直熱衷於“國際戰線”,明目張膽參與“台獨”和反華組織的活動和會議。“民陣”一直不願註冊,意圖避開法律規管。不註冊還可以爭辯自己不屬於“社團”,正如現任“民陣”召集人辯稱,“民陣”是聯盟不是組織。“民陣”當中大狀雲集,善於“打擦邊球”,這說明他們早已為逃避法律責任埋下了“伏筆”。

  “跳船”為自保,作賊終心虛

  最近,民主黨、公民黨、教協等政黨和團體相繼退出“民陣”,顯示出這些政治組織“嗅覺靈敏”。因為,政府正調查“民陣”資金來源,如果繼續留在“民陣”,利用外國或境外機構提供的資金活動,則涉嫌違反國安法。

  香港國安法第29條列明,“直接或間接接受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其他形式的支持下,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區居民對中央政府或者特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即屬觸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假如“民陣”收受來歷不明的捐款,執法部門可提示或通知有關銀行將其賬戶凍結。由此可以看出,民主黨、公民黨等政黨和團體紛紛“跳船”,除了因為“民陣”長期沒有註冊外,更是擔心執法部門調查“民陣”資金來源時會受到連累。如果說,過往所為還可以蒙混過關,今後繼續就是明知故犯,罪責難逃。

  香港國安法是一柄斬妖除魔的利劍,利劍出鞘,令“港獨”勢力樹倒猢猻散,極大地打擊了反中亂港的囂張氣焰。如今,香港撥亂反正已經到了關鍵時刻,除惡務盡,除惡也要對反中亂港平台逐一清理,一旦發現確鑿證據,一定要依法追究,絕不手軟。因此,對於“民陣”這樣的非法組織、亂港平台進行徹查,早日查清事實,一旦證據成立,必須盡快依法取締,給全港市民一個交代,令公義得到維護,讓法治更加基礎穩固。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屠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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