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點擊香江:國安法是有效打擊“港獨”的“利劍”香港新聞網6月9日電 今天是6月9日,兩年前的今日,正是“港獨”勢力發起“反修例運動”的開端,也是香港陷入持續暴亂的起點。回顧兩年來,香港從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到由亂及治、撥亂反正,靠的是什麼?顯然,2020年7月1日香港國安法正式生效是一個“分水嶺”,有了國安法這柄“利劍”,街頭暴力銷聲匿跡,議會“攬炒”煙消雲散,“港獨”勢力土崩瓦解。 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曾表示:“無論是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還是完善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以及我們所做的其他一切事情,都是在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都是為了堅定不移地讓‘一國兩制’實踐沿着正確的方向行得更穩、走得更遠!”誠如夏副主席所言,有香港國安法保駕護航,“一國兩制”必能行穩致遠! 國家安全不設防是最大隱患 俗話說:“針尖大的窟窿,露出斗大的風!”在任何一個主權國家,維護國家安全都是頭等大事,也是中央的事權。當年制定基本法時,考慮到“一國兩制”的特殊性,基本法二十三條訂明,授權香港特區就國家安全立法。然而,回歸以來,香港特區一直沒有履行這一憲制責任。致使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一個巨大漏洞。 兩年前,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修例”議案,原本是一個修補逃犯移交條例的純法律問題議案,當初的草案或有不足之處,但在徵詢意見的過程中,逐步修訂完善,明確了“八不移交”的原則。沒曾想到,此事被美國在香港的政治代理人抹黑、污衊,最終釀成了一場風暴,即使特區政府“撤例”之後,仍然沒有平息風暴,暴力事件在香港愈演愈烈,“港獨”分子最終喊出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政治口號,公開宣稱“議會戰線”“街頭戰線”“國際戰線”三條戰線作戰;立法會的“攬炒派”議員,街頭的蒙面黑衣人,美國政客相互呼應,充分暴露了這場風波的本質是“顏色革命”。內外勢力相互勾結的目的就是要顛覆政權、破壞國家安全。 嚴峻的事實表明,在國家安全上不設防是“一國兩制”的最大隱患。在中美、中英關係比較和諧平穩的時期,危機沒有充分暴露出來。而近年來,隨着美國將中國視為戰略競爭對手,繼而聯合某些盟國全方位遏制中國崛起,香港便成為美國與西方攻擊中國的一個缺口。 好法律須有好機制落實 基本法是一部好法律;好法律也要有好機制來落實。早在2017年7月1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參加香港回歸20周年慶典講話中就強調:“在落實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時,要把中央依法行使權力和特別行政區履行主體責任有機結合起來;要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要加強香港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的憲法和基本法宣傳教育。”其中“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正是針對國家安全而言。基本法訂明維護國家安全的原則,卻沒有具體的落實機制。 香港國安法是一部落實基本法的法律,也是落實基本法的一套機制。這部法律明確規定了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罪行和處罰,是一部兼具實體法、程序法和組織法內容的綜合性法律。其最大的亮點有二:一是香港特區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二是中央設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香港國安委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特區政府有關部門作為成員,顧問由中央指派。駐港國家安全公署負責監督、指導、協調、支持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同時,還明確了特區政府警務處等部門負責執法,律政司負責檢控,高等法院(國安特別法庭)負責審理,法官則由行政長官指定,而極特殊涉及國防外交的案件或轉內地法庭審理。這就形成了一個完整的國安法落實機制,確保在出現任何情況時都有章可循。 國安法令香港局面一新 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今年4月15日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致辭中指出:“網絡上把中央兩大舉措,比作維護社會穩定、守護香港未來的‘利劍’和‘堅盾’,我看網友們看得很準。” 誠如所言,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港獨”勢力受到沉重打擊,“樹倒猢猻散”,有的嗅覺靈敏,早於國安法實施前,或公開宣布“隱退江湖”,或辯稱自己從未宣揚暴力和支持“港獨”;有的自知罪不可恕,惶惶如喪家之犬,逃往境外;有的死硬到底,卻不得不認罪伏法,鋃鐺入獄。而美國以所謂“削弱香港高度自治”為由制裁中國官員後,也要面對中國的對等制裁,並沒佔到什麼便宜。至於美國與西方的某些政客,空喊一陣“要求釋放”後,並不能改變什麼。黎智英、黃之鋒之流已被判囚,由於其涉及多項罪名,對其訴訟還沒有結束。 最典型的發生在去年“7·1”國安法生效後的所謂“初選”,這個公然違反選舉規則的事件,卻披上“民主”的外衣招搖撞騙。今年1月,包括“初選”發起人戴耀廷在內的五十餘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被警方拘捕。此案的審理,也是普及國安法的一次機會,判例將清晰地告訴人們,任何人、任何組織無論其“理論”多麼冠冕堂皇,都不能公然違反國安法。 國安法頒布以來,香港局勢為之一新。特區政府履職盡責,香港警方嚴格執法,香港法院依法判決,“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現象不再出現。這些顯著變化,令市民對香港的未來充滿信心! 有香港國安法“利劍”在手,凡是破壞國家安全的“硬對抗”,都將受到依法打擊,國家安全的底線愈牢固,香港發展的空間愈廣闊,“一國兩制”的前途也愈光明!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屠海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