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點擊香江:教協解散是教育界重回正軌的良好開端昨天下午,“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簡稱“教協”)舉行記者會,宣布經理事會一致通過,解散教協。這個嚴重偏離了教育專業、醉心於政治的團體,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終於壽終正寢,這是香港教育界的一大喜事,也是香港撥亂反正歷程中的一件大事,更是香港由亂及治、由治而興的要事。在香港“重回正軌再出發”的進程中,無疑是重重的一筆! 教協走過了四十八年的路程;近年來,在其“不肖子孫”帶領下,把維護教育專業人員權益放在了次要位置,把政治放在首要位置,不斷“煽暴”、“煽獨”,鼓動學生上街示威遊行,參與“製造”了數目龐大的“少年暴徒”,可謂作孽多端,天怒人怨。最終走上了不歸路,令人唏噓不已! 教協全面異化,誰之過? 筆者早在“黑暴”最猖獗的年代,就多次在《大公報》“點擊香江”專欄發表政論文章,抨擊教協“撐獨”、“庇護黃師”、“荼毒學子”,並在2020年10月9日刊登了署名文章《“教協護短”再次暴露其“教邪”本質》。如今,“死了張屠夫,不吃帶毛豬”。教協之死,並不代表香港教育專業人員的利益今後不被保障,相信政府和其他教師團體有足夠資源和渠道保障教師群體的權益。教協解散,恰是教育界撥亂反正、扭轉乾坤的良好開端! 香港教育之病,罪魁禍首是教協。近年來,在其領導層的操弄下,教協變質。組織編寫通識教材抹黑攻擊“一國兩制”、詆毀特區政府與國家;有人濫用考評權力在港版“高考”中設置誤導性試題,假借“言論自由、學術自由”之名,為“港獨”思潮禍亂香港校園大開方便之門。 不僅如此,從“反國教”到每年的“七一遊行”,從2014年的非法“佔中”到2019年的“黑暴”,教協不僅從不缺席,而且在其中的“角色”越來越重。為了達到政治目的,教協慫慂包庇“黃師”恣意妄為,將“港獨”言論美化為“獨立思考”,把“黑暴”鼓吹為“違法達義”,向亂港分子撐起保護傘,縱容暴力四處蔓延。“黑暴”期間,教協主動把政治滲透校園,成立“教協訴訟及緊急支援基金”來援助那些因“煽暴”、“煽獨”而被“釘牌”的教師。“黑暴”期間,有近4000名學生被捕,其中接近2000人是未成年人,部分已受到法律制裁,前途盡毀,令人痛惜!然而,迄今為止,那些荼毒學生的“黃師”大多安然無恙,只有寥寥數名教師被“釘牌”。“黃師”和教協難道不應負責任嗎? 教協變質,絕對是其領導層之過,與廣大會員無關。長期以來,教協會長由民主黨黨員及終極普選聯盟召集人擔任,在他們運作下,教協成為民陣、支聯會及職工盟的成員,與其他反中亂港組織沆瀣一氣,禍亂香港,罪責難逃! 違規違法須擔責,誰來擔? 教協近年來的所做作為,明顯違反相關法例。不妨看看根據《職工會條例》的規定。該條例第34條規定:除派人參選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而設立選舉經費外,任何已登記職工會的經費不得在香港或其他地方(a)直接或間接用於任何政治目的;或(b)支付或轉移予任何人或任何團體,以促進任何政治目的。該條例第10(1)(b)條則規定:(iii)該職工會正被用作非法用途或與其宗旨或規則牴觸的用途,或曾在其登記後的任何時間被用作該等用途;或(v)該職工會的經費曾以非法方式支用,或曾用於非法用途或非該職工會規則所認可的用途,職工會登記局局長便可取消該職工會的登記。 2019年“黑暴”期間,教協曾舉辦多場遊行,訴求並非爭取教育界權益,而是脅迫政府回應政治訴求,違反了第34條的規定。這明顯屬於違反法例的行為。再看2013年10月14日,教協曾舉辦所謂的“‘佔中’商討日”,教協於2014年借出場地作為所謂“公投”票站。兩項活動所耗用的人力物資,教協是否提供了經費?一旦查明教協提供經費,則違反了條例第10條的規定。 教協是否涉嫌顛覆國家、煽動暴亂?市民對此非常關注。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此前表示,一定會依法調查。相信警方會順藤摸瓜,逐一查實。“冤有頭,債有主”,教協解散並不意味着責任“清零”,如有違法行為,涉事的教協領導層成員必須為其行為負上法律責任。 維權走正道,豈無途! 教協有九萬五千多會員,是香港教育界最大規模的工會;多年來擁有立法會教育界功能組別議席,這也是教協最得意的“籌碼”。每當社會對教師業界有質疑,教協便高喊“專業自主”、自稱“代表九萬餘名教師的利益”,抗衡社會的質疑。其實,九萬餘名教師當中,又有多少人能對教協的決策施加影響?事實上,九萬餘人被極少數人玩弄於股掌之間,並沒有發聲的機會,令教協的性質一步步變異,成了一個傳染病毒的組織。 教育局早前宣布終止與教協的工作關係,不再視該會為教育專業團體,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又去信全港教師,斥責教協“借教育專業之名,行政治之實”,呼籲教師“深思該會是否真正能代表教師們自己”。這如同一聲斷喝、一記重槌,提醒教師警醒,不要再被極少數人牽着鼻子走。 香港教育享譽全球,無論是教育水平在全球的排名,還是教育方法的科學合理;無論是龐大的師資力量,還是豐富的教學資源,都是世界一流的。這其中,教師隊伍為香港教育的貢獻不可抹殺、有目共睹,教師群體的權益理應受到保護。這一點,相信無論是特區政府、還是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都已形成共識。那麼,如何維護教育專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答案只有一個:必須走正道!任何工會組織必須遵守《職工會條例》,遵守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本地法律,嚴格依循章程辦事,這樣的組織才是教育專業人員真正可以依靠和信賴的組織,也是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力量;這樣的組織才會有旺盛的生命力。 教協壽終正寢,不必哀嘆;教育柳暗花明,令人歡喜!香港教育必能迎來一片晴朗的天空!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屠海鳴) 【編輯:lil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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