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修例風波”中表現是參選人提名重要標準新選制下的首次立法會選舉提名已經開始,最近幾天,各界人士報名踴躍,顯示香港並不如某些人所說的“民主倒退”、“兩制已亡”;相反,有些界別和選區的競爭還異常激烈。 這些報名參選的競爭者極大多數都出自傳統的建制派,用“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去比對,似乎每個人都符合條件。然而,愛國有深淺,能力有高低,視野有寬窄。 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曾代表中央對治港者提出了“五個善於”的標準:善於在治港實踐中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做立場堅定的愛國者;善於破解香港發展面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做擔當作為的愛國者;善於為民眾辦實事,做為民愛民的愛國者;善於團結方方面面的力量,做有感召力的愛國者;善於履職盡責,做有責任心的愛國者。此次提名,必須嚴格對照和遵循“五個善於”的標準。 “修例風波”是“試金石” 那麼,怎樣識別報名者是否符合“五個善於”標準呢?筆者認為,有一個重要的標準,那就是看其“修例風波”期間的表現。 香港人士對“修例風波”有不同理解和看法,有人至今認為,參與遊行示威、同情支持示威者,都是香港市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不能以此判別是否“愛國愛港”。這看上去似乎有幾分道理,其實這是過於模糊和籠統的認知。 “修例”原本是一件純法律性的事情,特區政府最初提交的“修例”草案瑕疵不少,市民怨言頗多,市民批評政府官員“高高在上”“閉門造車”,並非沒有道理。在中央指導下,特區政府聽到民意後,對“修例”草案進行了多次修改,最終明確了“八不移交”以保障人權;但部分市民仍不滿意,上街示威遊行。剛開始,示威遊行尚能夠保持和平、理性、非暴力,無可指摘。轉折發生在2019年6月9日,那一天,部分示威者撬下地磚、揮舞鐵枝發動襲擊,其後,和平示威逐漸演變為持續暴亂,令香港陷入了很長時間的動盪。 顯然,對“修例風波”須分兩個階段、兩種性質來看待。前期是市民行使民主權利,後期是一部分人利用市民遊行示威活動發動暴亂。市民以“和理非”方式參加警方批准的示威遊行是無可厚非的;利用示威遊行的機會公然施暴、或參與未經警方批准的遊行集會,涉嫌違法犯罪,理應受到輿論譴責和法律制裁。 “修例風波”是“試金石”。報名參選的人士對“”修例風波”兩個階段、兩種性質的行為如何對待?體現出其政治立場。能不能堅決對暴力說“不!”、能不能堅決抵制外國反華勢力滲透、能不能堅決的撐警、撐正義力量?可以檢驗是不是堅定的愛國者。因此,必須考察其“修例風波”期間的表現。 “觀其行”勝於“聽其言” 怎樣測試?我們不妨看看報名參選人的名單,檢索一下他們在“修例風波”期間幹什麼? 相信參選人名單上的一些人堅定地站在“愛國愛港”一邊,關鍵時刻敢於發聲,大膽譴責暴力,維護社會公義,因此而成為暴徒的眼中釘:有的被網上起底,自己和家人的個人訊息被公開;有的收到恐嚇郵件,甚至被人長期跟蹤,受到上門恐嚇;有的辦公室被暴徒反復“裝修”,“破壞到無可破壞”;甚至有人被暴徒當街行刺,震驚全港!這些人不怕鬼、不信邪,在香港局勢還不明朗的情況下,堅定的相信中央、堅定的維護“一國兩制”、堅定的同亂港勢力鬥爭,無疑是堅定的愛國者。 可以看出,名單上還有一些人,在香港最危急的關頭,悄無聲息,毫無作為,作出“坐山觀虎鬥”的姿態,甚至與黑暴勢力眉來眼去、暗送秋波;現在要競選了,卻跑得比誰都快。這些人對國家的忠誠度、對香港市民的責任心,都需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如果缺乏忠誠度和責任心,就算才高八斗,也會用錯地方。 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局勢逐漸平靜,任何對“一國”原則存有異心的人,都不敢再吵吵嚷嚷,人們能聽到的都是愛國愛港之聲。但選人用人必須“聽其言,觀其行”,而“行”比“言”更重要。在香港政治和輿論生態複雜的環境下,某些人“說一套、做一套”是常見之事,做的和說的完全是天壤之別、判若雲泥。 “疾風勁草”當之無愧 第六屆立法會任期已經結束。談到最後一年的感受,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用“撥開雲霧見青天”來形容。他表示,本年度共舉行49次大會,次數為立法會歷年最多,但總時數反而較本屆過往幾個年度少。因為,議員把精力都用在了依法議政上,而不是相互對抗上,這讓人看到了香港實現“優質民主”的希望。 回想“修例風波”期間的立法會,每次開會似乎不是為了解決問題,而是為了“對打”,就連涉及抗疫這樣的緊急的民生議題也一再被拖延,市民卻無可奈何,這恰恰是民主的巨大悲哀!如果選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後就進入休眠期,只有在政治人物競選時聆聽天花亂墜的口號、競選後就毫無發言權;只有在拉票時受寵、選舉後就被冷落,這樣的民主決不是真正的民主! “修例風波”期間,立法會被衝擊、被癱瘓的遭遇,令人徹悟;“修例風波”期間,一些號稱“建制派”的議員,面對黑暴勢力和行為不問不聞、畏首畏尾,同樣令人傷心!香港實現良政善治的優質民主路徑,特別是吸收“全過程民主”的理念,完全需要一批符合“五個善於”標準的治港者。 在發展“全過程民主”過程中,還要讓選民既有投票權,又有廣泛參與權;既能看到政治人物選舉過程中的承諾,也要看選舉後這些承諾實現了多少;既要看制度和法律規定了什麼樣的政治程式和政治規則,還要看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執行;既要看權力運行規則和程式是否民主,還要看權力是否真正受到選民監督和制約。而實現這一切,都必須包括立法會議員在內的香港特區管治團隊一起努力。 立法會選舉工作進入關鍵時刻,此次提名參選人,應該提名出最能維護中央權威、最懂中央管治意圖、最有大視野和大格局、最為德才兼備的愛國者。哪些人最合適呢?通過“修例風波”這面鏡子,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疾風知勁草,板蕩識忠臣”。那些“疾風”中的“勁草”當之無愧!那些“疾風”中的“牆頭草”,棄之不惜!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屠海鳴) 【編輯:通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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