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分子伺機破壞選舉,香港各界發聲譴責分享到:
香港立法會選舉投票日臨近,逃竄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企圖伺機破壞選舉的違法行為愈發高調。繼潛逃澳洲、被香港警方國安處通緝的反中亂港頭目許智峯,以及流竄英國的前攬炒派區議員丘文俊後,潛逃海外的前“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張崑陽、城大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邵嵐及“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近日亦高調在社交平台煽動杯葛今年立法會選舉。香港各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該等反中亂港分子公然煽動搞亂香港,已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必須強烈譴責。他們呼籲香港市民不要被誤導,要把握好選民的權利,在12月19日選舉日積極投票。 許智峯煽動選民在今年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截至昨日(15日)已經有十名轉發有關帖文者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而被捕。不過,身在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未有收斂,包括張崑陽、邵嵐及黃台仰等,近日高調在社交平台煽動杯葛今年立法會選舉,進行“無聲抗爭”云云。 (圖源:推特) 全國政協委員會、第六屆立法會議員梁志祥表示,該等反中亂港分子公然擔任外國勢力的代理人,以為在外國勢力包庇下,就可以肆意抹黑及破壞是次的立法會選舉,藉以配合圍堵中國。這種賣國惡行,必須予以強烈譴責。 他強調,新選舉制度是香港社會回到穩定的基礎,香港市民必須把握這個機會,選出賢能之士,不要被反中亂港分子所誤導。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已清楚指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該批反中亂港分子公然煽動選民杯葛今次選舉,已涉嫌觸犯法例,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他續說,有關人等更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三條“顛覆國家政權”第三節,即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該等反中亂港分子甘作外國勢力的馬前卒,為刷存在感,散播失實言論企圖誤導廣大市民,公然挑戰香港國安法和本地法律,企圖破壞香港的公平公正誠實廉潔的選舉,妨礙香港重回正軌,其心可誅,必須予以強烈譴責。 他指出,無論相關涉嫌違法行為是否在香港境內或境外發布,都有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的“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 他敦促特區政府執法部門馬上徹查,要求相關網絡服務商立刻把有關發文下架,把相關違法人等繩之以法。 【編輯: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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