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罪成,香港一26歲男子被判入獄三年半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月13日電 2019年12月1日有網友發起大遊行,兩女一男當晚在紅磡一帶被捕,各人同否認一項暴動罪。經審訊後男文員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其餘兩女罪脫。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今日(13日)判刑指,案中有店鋪遭嚴重破壞及道路被堵,破壞社會安寧,考慮到被告初犯及非帶領角色等,判入獄三年半。 26歲被告鍾梓軒(銀行男文員)被指於2019年12月1日在紅磡德康街、德安街及船景街一帶附近,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同案的23歲被告何靖莎(美容市場策劃)及25歲被告陳詩玲(兼職社工)早前被裁定罪脫。陳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一支雷射筆亦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姚官判刑時表示,暴動為嚴重罪行,被告雖看來不似有預謀行事,但兩間店舖遭受示威者嚴重破壞,路面有大量磚塊堵塞交通,影響道路使用者,嚴重破壞社會安寧。姚官認為案情嚴重,量刑起點在四年以上,考慮到被告並非領導主謀角色,事件中幸無造成嚴重傷亡,將刑期定為三年半。 辯方引述背景報告求情指,被告自小循規蹈矩,成績優秀,有音樂天分,親友師長對他評價正面。被告中學文憑試考獲32分,大學更名列入院長嘉許名單。他小四在學校樂團任首席演奏家,17歲考獲樂器演奏級證書,報告認為他是社會棟樑。辯方又指,暴動為時短,被告非帶領或號召角色,沒有人縱火,無傷亡報告。被告有良好家庭背景,案件對其父母打擊沉重,他因案經歷已兩次還柙。被告已上了寶貴一課,望法庭採較低量刑起點。 案情指,當日晚上約八時,多人在紅磡德康街、船景街及德安街一帶聚集,並以障礙物及磚頭等堵路,及衝入食肆吉野家內肆意破壞及搗亂。警方到場驅散並拘捕鍾梓軒,他即場將磚頭拋在地上。閉路電視片段亦拍攝到他較早時候身處暴動人群之中。 【編輯:刘春】
|
視頻更 多
大型雜技劇《唐古百戲》登香港 舞台重現大唐風采觀眾大讚:滿滿視覺享受!
組團參加少年太空人體驗營 香港中學生:最期待去酒泉衛星發射中心
36屆香港書展正式開幕 黃雨下觀眾依舊大排長龍
【通說環球】海上張網“抓”箭!中國火箭回收“不走尋常路”
“南海仲裁案裁決”被炒作 吳士存:不讓裁決書壽終正寢,南海就永無寧日
“環顧四周,很多國家都不安全,反而香港在各方面都比較安全”
【你不知道的香港】輪椅也能上天星小輪?殘障人士:香港無障礙設施不輸任何地方
來論更 多評論更 多
論壇更 多閱讀排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