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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藏炸藥前科!“獨人”藏海綿彈殼囚3個月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月2日電 有爆炸品案前科的“獨人”鄭偉成,在“修例風波”期間變身網媒“記者”,活躍於黑暴肆虐前線。2019年8月初,他在觀塘警署附近被警員搜出兩枚已使用過的海綿彈,被控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3個月。裁判官鍾明新判刑時指,被告在審訊後被定罪,沒有真誠悔意,加上被告過往有製造及管有炸藥的定罪紀錄,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被告鄭偉成(35歲)過去有兩次案底,分別於2015年“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期間,因攜有辣椒油噴劑,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而被判監6個月,以及牽涉同年西貢蠔涌爆炸品案,因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被判監兩年10個月。本案發生時他已服刑完畢。 案情透露,警員截查被告期間,從他褲袋內搜出涉案海綿彈殼,當時被告身穿記者背心,他在警誡下稱無參與非法集結。審訊期間,被告於庭上辯稱打算把海綿彈“交還警方”,惟不獲鍾官接納。
香港中通社製圖 【編輯: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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