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曼琪提八建議助香港法律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香港新聞網5月18日電 香港立法會議員陳曼琪18日在立法會大會中表示,《前海方案》重點之一為提升法律事務對外開放水平, 在前海合作區內建設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探索不同法系、 跨境法律規則銜接。香港是國家唯一行使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她建議,律政司積極主動與最高人民法院研究擴大內地《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容許當事人選擇域外法律的範圍,探索在更大範圍容許當時人選擇香港法律。如此,香港法律執業者可以香港法律顧問、港籍大灣區九市執業律師、港籍調解員、仲裁員和香港法律執業者專家證人身份,一站式參與內地民商事訴訟、仲裁及調解。 香港中律協曾對香港法律執業者在內地執業進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接近80%的受訪者表示想開拓內地法律服務市場;接近80%的受訪者想以香港律師/大律師的身份,在內地擔任香港法律顧問;有70%的受訪者想考取內地執業律師資格;接近65%的受訪者想成為內地仲裁員或調解員。 受訪律師認為,培訓課程、交流考察團、一站式執業諮詢中心及稅務租金優惠等,都能協助他們開拓内地法律服務市場。 陳曼琪對香港特區政府和律政司提出八點建議: 一、在香港設立一站式執業諮詢中心,定期及通過多渠道發放最新及最實用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市場資訊予香港法律執業者,解答香港法律執業者在大灣區九市執業的各種疑難,並協調解決兩地不同法律制度差異帶來的落地問題,讓業界了解及掌握在大灣區九市執業的政策、方針; 二、定期提供各種培訓課程,讓香港法律執業者更適應開拓粵港澳大灣區的法律服務新亮點; 三、為了加快與大灣區九市的司法融合及便利訴訟進程,律政司需加大力度推廣及運用法律科技,與香港司法機構一起加快推動應用網上聆訊、處理法庭訴訟文件電子化、遠程送達及提供即時法庭電子謄寫服務等法律科技,確保香港與前海粵港澳大灣區及世界各地在法律科技及司法電子化的進程上保持同步,讓人在香港都可以足不出戶進行跨境訴訟程序,鞏固香港繼續成為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 四、加大力度協助香港中小型律師事務所及大律師辦事處提升應用法律科技的能力及設備;建議香港特區政府向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和所有大律師辦公室提供法律科技基金2.0; 五、在前海和大灣區設立大灣區法律及跨專業合作孵化中心,並提供租金優惠,建立內地及港澳律師的合作平台,組織律師交流活動,由有關部門有系統地為三地中小型律師所牽線搭橋,促成其開展合夥聯營合作,協助香港法律執業者解決在內地遇上的各種執業困難,包括三地法律制度差異、推廣服務、開拓客源、尋找合作夥伴/律所配對等; 六、促進深化在前海的粵港澳合夥聯營律所發展,放開資金只能在內地結算限制,為聯營律所提供稅收、租金等方面的優惠,並為中小規模的聯營所提供啟動資金; 七、大力強化粵港澳三地司法交流協作,定期組織模擬法庭、焦點小組等交流活動,讓三地律師及司法人員能熟悉對方的法律、訴訟流程和律師事務所營運模式,以便更好處理跨境案件,全面深化協作機制; 八、推動在前海以先行先試方式設立港區律師註冊制度,允許擁護憲法及港澳基本法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香港法律執業者在前海登記成為港區律師,在前海直接為民眾提供普通法民商事法律服務,令香港法律在前海蓬勃發展。(完) 【編輯:崔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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