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冬:落實基本法須堅守“一國”原則發揮“兩制”優勢香港新聞網5月27日電 今年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及基本法實施25周年,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今日(27日)舉行基本法法律論壇——本固枝榮,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王靈桂、香港中聯辦副主任陳冬致辭。 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陳冬表示,兩年前,律政司舉辦了以“追本溯源”為主題的法律論壇,今天又圍繞“本固枝榮”這個主題進一步深入研討。論壇抓住了基本法實施的核心要義,準確把握了“一國”與“兩制”的內在關係,很有意義。 陳冬提到,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指出,“一國”是根,根深才能葉茂;“一國”是本,本固才能枝榮。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必須堅守“一國”原則。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基本法序言開宗明義,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第1條和第12條是基本法的根本性條款,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圖源:文匯報 陳冬指出,回歸25年來,基本法的貫徹實施維護了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了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中央依法管理特別行政區外交、國防等事務,依法行使基本法解釋權和重大事項決定權,先後任命了六任行政長官,行使對特區立法、預決算、法官任免等的備案權,依法決定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支持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針對一個時期“反中亂港”活動猖獗,嚴重挑戰“一國”底線的嚴峻局面,中央審時度勢、果斷出手,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明確公職人員參選、任職和就職宣誓等法定要求和條件,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通過一系列標本兼治的舉措,推動香港局勢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牢牢守住了“一國”底線,確保“一國兩制”實踐始終沿着正確方向前進。 陳冬說,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必須充分發揮“兩制”優勢。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一國”的基礎之上,“兩制”關係應該也完全可以做到和諧相處、相互促進。基本法第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據本法實行高度自治。基本法第三章從第24條至第41條都是保障權利自由的條款,只有第42條是關於遵守法律的義務規定,香港居民依照基本法享有前所未有的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基本法第五章明確規定,香港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自行制定貨幣金融政策;保持自由港地位,實行自由貿易政策,為單獨關稅地區;保持國際和區域航空中心地位等等。這一切都賦予了香港背靠祖國、面向世界的廣闊發展空間。25年來,香港經濟保持平穩發展,各項社會事業邁上新台階。本地生產總值從1997年的1.37萬億港元增至2021年的2.86萬億港元,增長了一倍多,人均收入位居世界前列。 陳冬強調,香港是全球最具競爭力的經濟體之一。根據全球金融中心指數排名,香港位居全球第三;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統計,香港是全球第六大貿易實體。香港整體法治水平在139個國家、地區中排名保持前列,持續獲評為全球最廉潔的地方之一。毫無疑問,“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是成功的,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面向未來,“一帶一路”倡議、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等,為香港提供了重大發展機遇。我們相信,香港只要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就一定能有效應對各種風險挑戰,續寫“一國兩制”實踐的新篇章。 【編輯:李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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