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獨”6人認顛覆罪4人未成年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8月20日電 涉“港獨”組織“光城者”7名成員去年被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6名被告2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其中4人為未成年,為首次有未成年人涉違反香港國安法被定罪。 圖自香港《文匯報》 7名被告依次為17歲男生阮嘉謙、21歲男倉務員蔡永傑、16歲尹姓女生、17歲女生梁瀜允、26歲男售貨員陳右津、17歲男生蔣周政儒、19歲女生郭文希。 其中6人承認在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餘下的21歲男倉務員因尚未閱讀修訂版案情,獲准押後認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9日,以處理六名被告的求情和法律爭議,并將在同一天聽取唯一未認罪的蔡永傑被告的答辯。 案情稱,“光城者”由蔡永傑成立,該組織去年多次在旺角和沙田等地方擺街站并派發傳單及發表煽動言論,鼓吹“武裝起義”是推翻政府唯一出路的思想。 郭文希在警誡下作出招認,透露組織主要目的為支援被捕反政府抗爭者、內部架構和成員數目、獲某些區議員提供財政及物資協助等;還透露蔡永傑曾通過社交平台籌得5萬港元,用於支付部分成員擺街站的限聚令罰款,及組織位於長沙灣一座工廈的倉庫租金。 阮嘉謙和蔡永傑另涉爆竊案,二人被指於去年5月5日侵入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意圖在該處偷竊。阮嘉謙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蔡永傑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完) 【編輯:李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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