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兆佳:新時代新形勢下 行政主導原則進一步落賓香港新聞網4月11日電 由全國港澳研究會主辦的“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專題研討會,昨日(10日)在北京舉行。會上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表示,今年3月中,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出台,其中明確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的基礎上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承擔在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依法治港治澳、維護國家安全、保障民生福祉、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等方面的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職責。這顯示著中央將會加強對香港特區政府的領導、統籌、協調,整合黨和政府内外資源,善用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從而更好地強化香港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和治理能力,讓“行政主導”原則進一步落實。 劉兆佳指出,香港回歸祖國以來,在一個時期,香港的繁榮、穩定、發展和治理曾受到政治動蕩、社會紛争、内外反對和破壞力量肆意妄為的影響,行政主導原則近乎隳廢並導致特區政府管治乏力。香港基本法所制定的政治體制,從憲制角度而言,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行政主導體制,因爲它賦予特區行政長官崇高的政治地位和廣泛的決策權力,包括政策制定權、人事任命權、財政權和在必要時解散立法會的權力。基本法又賦予行政長官作為特區的首長重大責任和強大權力去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全面準确實踐。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圖片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他續說,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必須擺脫自信心不足、責任感不強和消極被動的管治思維,方能成為一個堅強有力和奮發有為的政府。他批評,過去特區政府內部分官員深受西方文化影響,加上國家民族意識不強,不願意接受其管治香港的權力是來自國家和中央的授權而具備堅實合法性的說法,反而傾向認爲由于自己不是由香港居民選舉出來,使得自身“政治認受性”偏低,因此往往怯于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權力。這導致在管治時處處受制于人,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捍衛中央權力時責任感、決心、能力和勇氣不足。同時令內外敵對勢力更氣焰高漲、更肆無忌憚幹擾和破壞特區政府的工作。 劉兆佳又批評,港英政府時期的“放任主義”、“積極不干預”和“小政府、大市場”的思維對特區政府施政造成了巨大的主觀掣肘,加上“為民請命”的意識不強,使得特區政府對回歸後不斷累積和疊加的深層次矛盾視而不見或不願、不敢處理。深層次矛盾的累積和疊加,引發了大量民怨民憤,妨礙了香港的發展,不但極大打擊了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更為內外敵對勢力提供大量興風作浪的機會。中央在香港撥亂反正後,香港恢複了穩定,特區政府亦意識到政府必須積極推動香港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并正式宣告擺脫“小政府”的桎梏。今天,過去對特區政府施政造成主觀掣肘的因素已經有所弱化。 他強調,特區政府必須在中央和愛國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下提升其團結、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的能力,方能在社會各界和基層群衆的協助下取得充沛和有用的資源來推動香港的發展和破解香港的深層次矛盾,特别在破除利益集團對制度和政策改革的各種阻撓以及推進大型基礎工程建設方面。與此同時,特區政府也要加大力度促進愛國力量的團結和壯大。隻有在各方擁戴、群策群力的基礎上,特區政府的行政主導威力才能充分彰顯,政府的工作才能取得實質成效。新的特區政府上場後,政府與社會各界的聯系有所強化。估計在區議會改革後,特區政府能夠好好利用區議會來擴大其社會支持基礎,并在此前紮實的社會支持下提升行政機關的管治效能。 劉兆佳說,總的來說,行政主導、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和“愛國者治港”構成一個有機的整體。過去幾年,中央果斷出手,頒布實施香港安全法、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讓行政立法關系走向良性互動,連同特區政府和愛國者一起推進愛國力量的壯大建設和有效打擊内外敵對勢力,積極開展社會組織和凝聚的工作以及大力開展國民教育和愛國教育,為行政主導最終的全面落實打下堅實的根基。在特區政府越來越能夠實踐行政主導,特區政府愈趨積極有為、自信自重、勇于承擔責任、敢于行使權力、施政“以民為本”和“發展爲重”的情況下,良政善治和長治久安有望實現,而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也就能夠更好履行他們作爲當家人的職責來爲香港謀福祉和爲國家作貢獻。(完) 【編輯:孟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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