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一女子另通緝一人涉嫌網上煽惑他人區議會選舉投無效票及不投票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2月11日電 廉政公署今早(12月11日)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在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區議會選舉)的選舉期間,在一個網上社交平台專頁展示貼文,煽惑他人在區議會選舉中投無效票。 楊詩頴,51歲,文員,被控一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選舉條例》)第27A(1)(b)條,今早將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2023年區議會選舉提名期於今年10月17日展開,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2023年12月10日)被界定為是次選舉的“選舉期間”。 楊詩頴涉嫌在區議會選舉的選舉期間,於一個網上社交平台專頁轉載一則貼文,煽惑他人致使選票被視為無效。 廉署調查發現,楊詩頴轉載的貼文,原本由已被取消資格的前區議員李文浩在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該貼文呼籲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楊詩頴並涉嫌在貼文加上文字說明,煽惑他人在票上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令選票無效。 廉署根據既定程序,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今早落案起訴楊詩頴。因李文浩已離開香港,廉署已向法院申請手令,並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他。 李文浩,29歲,面對一項控罪,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條例》第27A(1)(a)條。他涉嫌在2023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展示上述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一則貼文。 廉署負責執行《選舉條例》,必定會嚴正執法,打擊所有破壞和操控選舉的行為,以確保選舉公平、公正及廉潔。 《選舉條例》具域外管轄權,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 (完) 【編輯:陳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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