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帆軒1400名居民接受檢測 沒有發現確診政府13日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作出限制與檢測宣告(下稱“相關宣告”),自13日下午7時30分起限制在大角咀指明“受限區域”(即大角咀凱帆道11號凱帆軒1座、2座及3座)內的人士(下稱受檢人士)須留在其處所並接受強制檢測。受檢人士須在其處所等候,直至“受限區域”內所有已識別的受檢人士完成檢測,而相關檢測結果亦已獲大致確定,方可離開其處所。 圖示工作人員在“受限區域”內為受檢人士戴上手環,證明她已接受檢測。(政府新聞公報圖片) 政府14日上午約7時完成強制檢測行動,並在“受限區域”內進行執法行動,確認“受限區域”內所有人士已接受強制檢測。自14日上午約7時起,大角咀指明“受限區域”內已進行檢測的人士如能出示陰性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佩戴手環以證明接受強制檢測,可在向訂明人員提供個人資料後,經由指定出口離開“受限區域”。 政府13日於“受限區域”內設立臨時採樣站,並要求受檢人士在14日凌晨1時前到採樣站接受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採集及2019冠狀病毒檢測。截至今日凌晨一時,約1400名居民接受檢測,當中沒有發現確診個案。 此外,政府亦在“受限區域”內派員到訪約880戶,當中約300戶在過程中沒人應門,包括可能已經接受檢疫或隔離的住戶,亦有可能部分單位是空置,政府並沒有這方面的詳細資料,會採取措施跟進。 政府亦了解有居民早前已於區內的流動採樣站或透過其他途徑接受檢測,故“受限區域”內的人士如在2021年11月11日至13日期間已進行檢測,並能出示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無須再次接受檢測。 政府13日發出強制檢測公告,任何於2021年10月22日至11月13日期間曾身處上述處所內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即使在“相關宣告”開始生效時不在“受限區域”內,亦須在2021年11月15日或之前接受強制檢測。 【編輯:凌玉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