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公司董事承認詐騙銀行批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380萬港元 判囚38個月香港新聞網12月3日電 香港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中小企東主(董事),誇大申報公司僱員人數及薪酬開支,詐騙一間銀行批出“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逾380萬元(港元,下同)。被告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8個月。 馮錦輝,45歲,龍運汽車大中華有限公司(龍運汽車)東主,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案件性質嚴重,斥責被告有預謀地犯案,詐騙金額龐大,如被告的行為沒有被揭發,其詐騙會持續。 法官又指被告被定罪判監實屬咎由自取。法庭以監禁45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在案件開審後才承認控罪,只能把刑期扣減15%,考慮其他求情因素後,最終判刑38個月。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揭發上述詐騙“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的違法行為,分案起訴六名中小企東主,涉及詐騙金額共約1900萬元。六名被告中除馮錦輝外,二人已認罪,早前分別被判囚24個月及22個月。另外三名被告的案件,分別於明年2月至5月進行答辯、審訊及裁決。 案情透露,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按證保險公司)於2020年4月,在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推出“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以緩解中小企在疫情下的現金流壓力。貸款機構向中小企批出的貸款,由政府提供全數擔保,最高貸款額為申請企業的僱員薪金及租金開支六個月總和,以400萬元為上限。申請企業須向貸款機構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銀行)為其中一間參與計劃的貸款機構,在確認接獲的申請符合資格及決定批核貸款後,會將申請轉交按證保險公司作最終覆核及批出擔保。 被告於2020年8月向渣打銀行申請“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並提交兩份強積金付款結算書及供款紀錄,顯示龍運汽車曾於同年7月為九名僱員作強積金供款。被告又多次在相關文件上,確認所提供的資料全部確實無誤。龍運汽車其後獲渣打銀行批出貸款逾380萬元,貸款由按證保險公司作擔保。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在提交予渣打銀行的兩份強積金付款結算書上,虛報自己及其他僱員的薪金資料。其中一名僱員的月薪約20000元,但被告訛稱其月薪為91000元。 被告又承認並不認識結算書上多名報稱為僱員的人士。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申請貸款前兩天才預備僱員強積金參加表格,並聲稱其僱員於2020年4月或5月入職,及製作虛假的強積金供款紀錄。 被告獲批貸款後,向強積金公司報告上述僱員受僱後60天內離職,龍運汽車因而獲退回已繳納的強積金供款。 (完) 【編輯:譚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