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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內地旅客涉從事非法導遊被捕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5月4日電 香港入境事務處聯同旅遊業監管局4日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打擊非法勞工在港提供導遊及領隊服務,拘捕一名懷疑從事非法工作的內地旅客。 因應有懷疑非法勞工利用社交媒體宣傳,聲稱可來港提供導遊和領隊服務,入境處聯同旅監局以“放蛇”方式,於社交平台上喬裝成顧客,向涉嫌來港非法工作的目標人物查詢及預訂有關服務,其後於該名目標人物來港提供服務時將其拘捕。被捕懷疑非法勞工為一名二十七歲男子,入境處將考慮以違反逗留條件罪起訴該名男子。
在執法的同時,入境處亦聯同旅監局派員到熱門旅遊景點,向市民及旅客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切勿聘用非法導遊或領隊。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強調,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三十五萬港元及監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罰款五十萬港元和監禁十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完) 【編輯:張明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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